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是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總體方略的根本保證(臺海觀潮)

作者 王鵬 暨南大學國際問題研究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一國兩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創舉,是香港、澳門回歸後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最佳制度安排,必須長期堅持。同時也指出,要“堅持貫徹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牢牢把握兩岸關係主導權和主動權,堅定不移推進祖國統一大業。”此次講話再次明確強調了黨的十八大以來黨領導貫徹“一國兩制”和推進祖國統一的實踐和經驗的基本制度體系——“一國兩制”,即“一個國家,兩種制度”,這是中國政府為實現國家和平統一而提出的基本國策,也是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總體方略的根本保證。在新時代推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征程中,需要我們繼續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從理論內涵、實踐效果以及發展趨勢等方面進行充分闡釋和創新發展,為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貢獻新的智慧力量。

 

一、“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是世界性範例的政治創見與制度創新

 

習近平總書記在報告中不僅明確指出“‘一國兩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創舉”,也再次強調了“‘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是實現兩岸統一的最佳方式,對兩岸同胞和中華民族最有利”。從本質上看,“一國兩制”是主權規範的問題,主權規範對維護中國的獨立和領土完整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而中國在堅持主權原則的同時又創造性地對主權規範進行了創新。“一國兩制”設想及其實踐創新主要表現在:一是在一個主權國家的框架之下允許不同類型的政治制度共同存在與發展,從而突破了傳統上認為一個國家只能有一種政治制度的思想;二是兩種政治制度之間並不是平行而是從屬的關係。因此,“一國兩制”的偉大構想和實踐是對威斯特伐利亞主權國家規範(歐洲中世紀與近代史時期之交的第一個多邊條約)的突破,也是中國有別於西方國家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創新之舉。“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在港澳的實踐也表明,中國並不只是社會化地接受外界所施加的規範,而是根據自身國情對規範進行創新,以使“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可以更好地解決本國所面對的現實問題。

 

如何實施“一國兩制”的偉大構想,我們不可能從馬克思、恩格斯、列寧的著作中找出現成答案,更不可能依靠外國勢力“協助”。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在報告中號召:“解決台灣問題是中國人自己的事,要由中國人來決定。”堅持貫徹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堅定不移推進祖國統一大業,首先就需要進行理論層面的創新與突破。“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就其國家體制和結構方面來看,它是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説同中國現實情況相結合的産物,是馬克思主義國家學説的新發展。它不僅為我國的政治建設提供了新內容,而且為社會主義國家提出了一種國家結構的新模式。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一國兩制”理論與實踐的系列重要講話中,始終貫穿著辯證思維、全局視野與創新理論。從系統思維視角探究“一國兩制”及其創新與發展,無論是對於拓展系統哲學理論和實踐的認識,還是對於深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實踐的認識,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

 

二、“一國兩制”的探索和實踐不斷豐富著“一國兩制”理論內涵

 

習近平總書記在報告中指出,全面準確、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堅持依法治港治澳,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落實“愛國者治港”、“愛國者治澳”原則。“一國兩制”在港澳的實踐滲透著豐富的方法論特色,這一特色集中體現在其理論的創新性、構想的求實性和策略的靈活性之中,已經在解決香港和澳門問題的實踐中顯示出了強大的生命力和深遠的影響力。因此,“一國兩制”必定是實現祖國和平統一的科學構想,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與中國完成祖國統一大業的具體實踐相結合的産物。

 

事實上,“一國兩制”並沒有用內地的社會主義統一港澳臺的資本主義,而是允許港澳臺的資本主義與內地的社會主義長期並存,共同發展,實現了兩種不同社會制度在一個國家內不同地區間的和平共處,建立了兩種制度間的一種特殊的統一戰線。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在報告中指出的,“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保持香港、澳門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長期不變,促進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隨著海峽兩岸形勢的變化,隨著中央對臺工作新戰略、新方針的確立,探索“一國兩制”與和平統一之間的關係成為了當務之需。“一國兩制”為解決台灣問題而創制,香港、澳門的成功實踐使“一國兩制”成為未來中國實現海峽兩岸統一的最佳模式,日益成為兩岸人民的最大共識,這為中華民族向心力的提升提供了堅強的政治保障。

 

三、“一國兩制”為國家改革開放和新發展格局提供了實踐場景

 

習近平總書記在報告中指出,支持香港、澳門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破解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促進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2022年是香港/澳門回歸祖國暨《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25/23週年,也是“一國兩制”偉大思想和實踐接受效果檢驗的重要時點,更是港澳地區“五十年不變”中後期繼續保持繁榮穩定的關鍵階段。實踐證明,只有準確理解“一國兩制”的深層意蘊,並在實踐中不斷探索完善,才能確保治港治澳行穩致遠。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積極應對香港、澳門不斷變化的新情況,港澳工作取得許多新突破、新發展,進一步深化了對“一國兩制”的規律性認識。把維護中央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確保“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不動搖,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變形、不走樣,依法治港治澳不斷形成制度成果,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邁出堅實步伐,增強國家觀念和愛國精神的各項舉措穩步實施,“一國兩制”實踐必將不斷取得豐碩成果。

 

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是推進新時代改革開放的重大戰略部署,也是香港、澳門探索發展新路向、開拓發展新空間、增添發展新動力的客觀要求,有利於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充分發揮粵港澳綜合優勢,深化內地與港澳合作,進一步提升粵港澳大灣區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支撐引領作用,增進香港、澳門同胞福祉,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讓港澳同胞同祖國人民共擔民族復興的歷史責任、共享祖國繁榮富強的偉大榮光。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在報告中提出的兩個“更好”——將“支持香港、澳門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更好發揮作用”。當前,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發展正進入新的歷史階段,大灣區的發展目標是要實現區域經濟協同發展,而制度性合作是實現協同發展的主要途徑。“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是粵港澳大灣區經濟發展和長期穩定的根本保障,也為國家改革開放和新發展格局提供了實踐場景,不斷深化港澳同各國各地區更加開放、更加密切的交往合作。

 

四、“一國兩制”為國家統一和民族復興的歷史大勢提供了制度保障

 

習近平總書記在報告中指出,國家統一、民族復興的歷史車輪滾滾向前,祖國完全統一一定要實現,也一定能夠實現!——“祖國必須統一也必然統一”這一歷史大勢,需要有堅強的制度保障。“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推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的基本方針,也是實現兩岸統一的最佳方式。“一國兩制”已由科學構想轉化為政治現實,港澳模式的成功實踐證明了“一國兩制”偉大的思想力量和理論指導功能。近年來,兩岸關係進入深度調整、創新突破的新時代,國家統一呈現“複雜性依然較強、但可期性更加凸顯”的新特徵。充分結合兩岸關係的實際發展,最大限度地挖掘“一國兩制”的可供資源,探索區別於港澳並且更適合台灣的“一國兩制”台灣模式或方案,有利於確立兩岸關係未來發展的方向感,增加台灣人民對國家統一的向心力,進而促進兩岸和平發展、和平統一大業。

 

在兩岸關係的不斷發展變動過程中,不少相關人士呼籲對“一國兩制”促進國家統一和民族復興的歷史作用進行豐富、發展和創新,嘗試從不同角度擴大“一國兩制”台灣模式的內涵和包容性。但不可否認,當前以“一國兩制”作為實現兩岸完全統一的終局模式在台灣的認可度和接受度並不高,“一國兩制”在台灣屢遭瓶頸。對此,習近平總書記在報告中指出,“我們堅持以最大誠意、盡最大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但決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保留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選項,這針對的是外部勢力干涉和極少數‘台獨’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動,絕非針對廣大台灣同胞。”因此,深入探索“一國兩制”台灣方案,研究“一國兩制”框架下完善促進兩岸交流合作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努力推動祖國完全統一的早日實現極為必要。

 

歷史車輪,滾滾向前。未來數年是國家統一戰略環境的深刻質變期和民族復興進程換檔提速的關鍵期,也是祖國必須統一也必然統一的歷史大勢醞釀、探討、塑造、定型的關鍵期。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不僅強化塑造了祖國統一大勢,豐富發展了黨中央對臺大政方針,也為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指明瞭前進方向。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征程上,堅決貫徹落實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和黨中央對臺工作決策部署,紮實推進祖國統一進程,祖國完全統一必定能夠實現!

 

(作者:王鵬,暨南大學國際問題研究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暨南大學特區港澳/台灣經濟研究所、粵港澳大灣區經濟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

 

本文係暨南大學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研究基地資助項目“推動兩岸和平發展的制度政策與台灣青年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研究”(JDGTT202118)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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