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出臺《關於農業農村領域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近日,農業農村部出臺《關於農業農村領域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的若干措施》,支持福建充分發揮對臺優勢和先行示範作用,深化閩臺農業農村領域交流合作,加快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打造臺農臺商登陸的第一家園。

 

《若干措施》從5個方面提出20條支持措施。一是支持閩臺農業高品質發展。推動福建特色種養業提檔升級、農産品加工流通業做優做強、鄉村休閒旅遊業優化提質、農漁種苗産業創新提升、農業産業集聚融合發展。二是支持加強閩臺漁業合作。支持福建推進水産綠色健康養殖、開展國家級沿海漁港經濟區建設試點、加強台灣海峽漁業資源養護、開展台灣流動漁船漁民管理試點。三是深化閩臺農業農村領域交流協作。強化閩臺農業科技交流、促進閩臺農産品市場融通、深化閩臺涉農企業合作、保護傳承閩臺傳統農耕文化、支持幫助在閩臺胞職業發展。四是落實臺胞臺企在閩享受同等待遇。保障臺胞臺企同等享有生産經營用地權益、同等享受農業支持保護政策、同等參與農業生産經營主體認定。五是推動重點區域先行先試融合發展。支持臺農臺商集聚地區開展鄉村振興示範創建、支持三明建設海峽兩岸鄉村融合發展試驗區、鼓勵寧德拓展海洋養殖産業對臺合作。

 

《若干措施》的出臺,對於深化兩岸農業農村交流合作、促進融合發展具有積極作用,將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國提供更多助力。(中國台灣網轉載農業農村部網站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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