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稅收優惠政策迎來調整 港人部分個稅免征

記者18日從前海管理局了解到,近期,財政部、稅務總局正式印發實施《關於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關於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前海稅收優惠政策迎來兩大調整: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香港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征;將前海15%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擴展至前海合作區全域。

 

《關於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明確了對香港居民個人所得稅優惠,對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香港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征。

 

同時,通知還明確了政策優惠的收入範圍及享受時間。香港居民的個人所得包括來源於前海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經營所得以及經地方政府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納稅人在前海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該優惠政策。

 

2021年發佈的《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明確前海總面積由14.92平方公里擴展至120.56平方公里。隨著前海擴容,企業發展空間加大。

 

《關於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明確將前海15%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擴展至前海合作區全域。這一調整將有利於消除前海區域內的政策差異,為新擴區域的發展注入新活力,為香港發展提供新空間,更充分釋放擴區的“規模效應”和“乘數效應”。

 

新華社深圳電 記者趙瑞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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