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發佈第二批政策措施深入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

新華社福州4月28日電(記者鄧倩倩)福建省有關部門28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福建省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第二批13條政策措施。

 

在便利臺胞來閩交流和工作生活方面,4條措施是:在閩政通APP設立“臺胞專區”,首批推出28項政務服務事項,為臺胞臺企提供辦事服務、政策解讀、臺海資訊等一站式服務;在平潭綜合實驗區工作的台灣同胞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補貼“免申即享”,臺胞登錄閩政通APP即可辦理;健全完善“臺胞醫保健保福建線上服務平臺”;面向馬祖同胞推出“福馬同城通”卡,馬祖同胞可持卡享受福州全市範圍公共交通及指定酒店住宿優惠、入住臺胞免租房、子女入學等便利。

 

在扶持台資企業發展方面,6條措施是:設立臺商海峽兩岸産業投資基金,由全國臺企聯發起設在廈門,由大陸臺商自發募集,首期已募集7.86億元,重點投資科技與消費行業;依託海峽股權交易中心“台資板”進一步服務台資企業;在福州、廈門、泉州實施對臺跨境貿易便利政策;加大對台資農業企業金融服務支持;支持閩臺航運船舶和企業發展;推動閩臺共同開展標準共通合作,以閩臺合作形式在電子信息技術、農産品、服務業、新能源等4個重點行業領域推進兩岸標準共通。

 

在鼓勵台灣同胞來閩就業創業和培訓實習方面,3條措施是:組織實施海峽兩岸互聯網行銷師培訓就業創業扶持計劃;拓展臺胞參與福建氣象工作渠道;為臺胞在閩參加多種類船員培訓、申辦大陸船員證書提供便利。

 

福建省委臺辦副主任陳志勇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以上政策措施涉及的部門都已做好工作準備,將同時公佈各政策措施的辦事窗口、聯繫人及聯繫方式,進一步方便廣大臺胞享受政策利好。下一步,福建省將繼續以台灣同胞福祉為念,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發展機遇和成果,讓台灣同胞在共建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中利益更多、福祉更實、未來更好。

標簽:惠臺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