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嚴重失信者今後將限制購房 失信記錄保留5年

2017-07-25 09:14:00|來源:大河報|編輯:萬慶麗

  閱讀提示|教育、就業、保障房等,優先滿足誠信個人需要;對嚴重失信主體限制購買不動産、乘坐飛機……昨天,記者從鄭州市政府獲悉,鄭州市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實施方案已公佈。今年年底,鄭州基本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到2020年年底,實現政府、社會共同實施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

  年底,基本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鄭州市政府有關負責人説,到2017年年底,鄭州實現覆蓋全社會的信用信息歸集共享,基本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到2020年年底,建立完善的法規制度,實現政府、社會共同實施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

  在不久的將來,你往行政辦事大廳一站,不用提交各種證明,你的各種信用信息統統顯示出來,構成你在信用社會的素描。

  目前,鄭州正在加快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二期)升級改造建設。具體內容是:對有條件的單位和部門實現信用信息全程自動化採集。重點推動全市統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系統與各縣(市、區),工商,公安,質監,稅務等部門業務系統的自動對接,並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實現數據交換,形成互聯互通的信用信息共享機制。

  教育、就業、保障房等供給,優先滿足誠信個人需要

  鄭州市政府有關負責人説,在辦理行政許可過程中,對誠信典型和連續三年無不良信用記錄的行政相對人,可實施綠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務措施。對符合條件的行政相對人,除法律、法規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部分申報材料不齊備的,如其書面承諾在規定期限內提供,應先行受理。

  另外,鄭州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注重運用信用信息,完善事中事後監管措施,根據監管對象的信用記錄和信用評價分類,實施分類監管,對符合條件的誠信企業,在日常檢查、專項檢查中減少、優化檢查頻次。

  值得關注的是,鄭州將在教育、文化、就業、創業、保障房、社會保障等公共品或公共服務供給上,優先滿足誠信個人需要。在實施財政性資金項目安排、招商引資配套政策等各類政府支持政策中,優先考慮誠信主體。

  此外,鄭州還探索建立個人信用積分制度,對社會誠信度較高的個人,在交通、醫療和文化消費等領域,給予相應的優惠或便利措施。

  嚴重失信,限制購房、坐飛機、乘高鐵

  鄭州市政府有關負責人説,對嚴重失信主體,有關部門將及時公開披露相關信息,並在“信用鄭州”網公示,向社會提供市場主體信用記錄查詢服務,便於有關市場主體識別失信行為並對失信主體進行懲戒。其中,對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定義務的嚴重失信主體實施限制出境和限制購買不動産、乘坐飛機、乘坐高等級列車和席次、旅遊度假、入住星級以上賓館及其他高消費行為等措施。同時,支持金融機構對嚴重失信主體提高貸款利率和財産保險費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貸款、保薦、承銷、保險等服務。

  今後,鄭州將把嚴重失信主體列為重點監管對象,限制股票發行上市融資或發行債券,限制發起設立或參股金融機構以及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創業投資公司、互聯網融資平臺等機構,限制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等。對嚴重失信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對失信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註冊執業人員等實施市場和行業禁入措施,取消參加評先評優資格。

  失信行為終止後失信記錄保留5年,5年後消除

  鄭州將建立健全信息公示機制。市直各部門,各縣(市、區),開發區及其部門要將各類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息通過政府網站公開,並及時歸至“信用鄭州”網站,為社會提供一站式查詢服務。

  鄭州還將探索建立信用修復機制。在規定期限內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以不再列入聯合懲戒的對象。涉及個人的信用記錄,從失信行為終止之日起,失信記錄只保留5年,5年後予以消除。□記者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