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金協秘書長楊再平: 數字金融時代 消費者權益保護面臨新挑戰

2018-08-30 15:18:10 | 來源:經濟參考報 | 編輯:喬文宇 | 責編:陳晨

  “依託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技術産生的數字金融,改變了傳統金融的各大要素,從而改變了整個業態,大大提高了金融的便利性和效率,但這一背景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也面臨著新的挑戰,需要金融機構、監管機構、行業協會以及消費者自身等進行全方位的合作。”亞洲金融合作協會秘書長、原中國銀行業協會專職副會長楊再平于8月28日在第四屆中國互聯網安全領袖峰會“數字支付安全論壇”上表示。

  “簡單來説,數字金融就是通過計算機來處理和傳輸,依託數字技術,將所有與金融相關的要素、元素通過數字來表現的業態。它解決了過去貨幣運送與傳輸的難題,脫離了櫃檯、ATM機等場所和渠道,金融交易線上進行,使得金融交易的信息傳輸變得極為快速,具有去物理網點、去中心化的特點,從而使金融業態發生了根本變化。”楊再平認為。

  由於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技術的介入,數字金融使得消費者享受金融服務變得越來越便利,但與此同時,它也使得消費者權益保護面臨全新的挑戰。

  “首先,數字金融環境下,消費者的個人信息被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掌握,一旦信息安全出了問題,財産安全、生活安全、人身安全都將成為問題,這就使得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第一個安全保障權受到威脅;其次,與其他看得見摸得著的消費品交易不同,金融買賣是未來的交易,跨時空的交易,存在不確定性和無形性等特徵,如果金融服務方有意或無意地不充分信息披露,往往導致不公平交易、不公平條款大量存在;再次,網絡信息裏存在誘導的現象,也許消費者某個不經意的操作就參與了金融産品的交易,包括一些理財産品、保險産品的推銷等,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非自主選擇的亂象;此外,在數字金融交易中的欺詐維權等也成為困擾消費者的難題。”楊再平表示。

  “可以説,數字金融是個全新的金融形態,它改變了並將進一步改變整個業態。要想在數字金融背景下解決上述問題,就需要金融機構、監管機構、行業協會以及消費者自身等進行全方位的合作。”楊再平認為。(記者 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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