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0日,新華社記者報道,據合肥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2019年1-11月份,該市市場監管系統處理網絡消費諮詢、投訴共25438件。其中有不少是直播或短視頻網紅"帶貨"的爆款。合肥市市場監管局建議消費者在觀看網紅直播帶貨過程中,不僅僅關注網紅直播帶貨的"全網最低價",更應以産品品質為主要考慮因素,從産品參數、用戶評價等方式多角度考量是否購買産品。
網紅直播帶貨已成為現下十分常見的一種商業模式。火的同時也存在數據造假、推銷問題産品、欺騙商家、誤導消費者等問題。
10月17日下午,國家市場監督總局發出公示,要求電商第三方平臺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嚴查網紅帶貨,並對"刷單""假評論"涉嫌違反廣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11月7日,廣東省市場監管局、廣東省消委會聯合發佈"雙十一"網購消費提示,建議消費者不盲目相信網紅、測評直播帶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