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臺環境污染舉報獎勵實施細則 500萬元用於獎勵舉報人
河南日報訊:5月22日,記者從省環保廳獲悉,為有效打擊環境違法行為、鼓勵公眾積極參與環境保護,該廳日前出臺實施《河南省環境污染舉報獎勵實施細則》,省環境污染防治攻堅辦負責人介紹,今年我省將從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經費中專門安排500萬元,用於環境污染防治有獎舉報。
省環保廳去年底實施了《河南省環境污染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在此基礎上,《河南省環境污染舉報獎勵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重點對獎金額度分配、舉報核實、獎金髮放辦法、領獎程式等進行了細化和補充,使舉報獎勵更便於操作和實施。
據介紹,目前已開通了三種舉報途徑:一是撥打舉報電話12369;二是向省環境保護廳信訪辦寫信舉報;三是通過在河南省環境保護廳網站http://www.hnep.gov.cn或微信“12369環保舉報”公眾號舉報。舉報的環境違法行為經調查核實後,工作人員將在15個工作日內通知舉報人領獎。
《實施細則》要求,舉報受理、處罰、獎勵等相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要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對洩露舉報人情況、打擊報復舉報人行為的,依法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實施細則》還規定對未按照本細則規定舉報或舉報事實不清、舉報對象不明,舉報的環境違法行為已被立案查處或尚未結案、舉報的環境違法行為在限期整改期間內的不予獎勵。(記者 趙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