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下水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發佈 未批擅取要罰款

2017-05-25 08:49:47|來源:大河報|編輯:萬慶麗

【頭條列表】《河南省地下水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發佈 未批擅取要罰款

合成謝景豹

    縣級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對地下水取用水總量或者地下水水位接近控制指標的行政區域,應當限制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用地下水;對地下水取用水總量或者地下水水位已經達到或者超過控制指標的行政區域,暫停審批建設項目新增取用地下水。

    此外,地下水水資源費徵收標準應高於地表水標準,超採區地下水水資源費徵收標準應當高於非超采地區標準,城市公共供水管網覆蓋範圍內取用地下水的水資源費徵收標準應當高於公共供水管網未覆蓋地區的標準。

    核心提示|我省人均水資源量不及全國平均水準五分之一,地下水的體量和現狀更是不容樂觀。2015年2月我省出臺《河南省地下水管理暫行辦法》,近期這一暫行辦法將迎來“轉正”之機。昨日,省水利廳水政水資源處(省節約用水辦公室)發佈《河南省地下水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我省地下水由誰管?該怎麼管?違規取水如何處罰?辦法均作了明確規定,地下水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的主要指標,將被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和年度目標責任內容。按規定,未經批准擅自取水的,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將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補救措施,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辦法】地下水主要指標納入地方綜合評價體系

    我省地下水資源現狀不容樂觀。2015年我省首次公佈地下水超採區範圍。根據省節約用水辦公室數據,全省超採區總面積44393平方公里(全省國土面積16.7萬平方公里)。這意味著,地下水超採區約佔全省面積四分之一。

    據了解,辦法的制定,主要是為加強地下水的管理和保護。辦法所稱的地下水,是指地表以下的各種形式的重力水(含地熱水、礦泉水)。縣級以上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地下水管理工作負總責,並將與地下水開發、利用、節約、保護、監測等有關的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

    根據辦法,縣級以上政府應劃定地下水控制紅線,將地下水開發、利用、節約和保護的主要指標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和年度目標責任內容,實行嚴格考核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地下水利用與保護規劃,並對地熱水、礦泉水以及地熱能的開發利用與保護編制專項規劃。地下水利用與保護規劃包含地下水管理和保護目標、紅線控制指標,地下水利用總體佈局和調配方案,地下水保護和超採區治理措施等內容。

    【控制】地下水取用總量接近控制指標政府部門限制審批用水建設項目

    禁採區

    通過替代水源已解決供水問題的地下水超採區;

    已發生嚴重地面沉降、地裂縫等地質環境問題的區域;

    經地下水資源論證開采地下水有可能嚴重破壞生態環境或者對社會公共利益産生重大損害的地區;

    重大基礎設施保護區域;

    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和法律、法規規定其他禁止開采地下水的區域。

    限採區

    除禁採區外的嚴重超採區;

    開採量接近可開採量的地區;

    開發地下水可能引發地質環境問題的地區;

    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地質公園、風景名勝區等特殊保護區;

    其他需要限制開采地下水的區域。

    【追責】禁採區不得新建取水工程違規取水最高將被罰十萬元

    在地下水禁採區不得新建地下水取水工程,已建的自備地下水取水工程應當限期關閉。地下水限採區應當嚴格控制開采地下水,逐年削減地下水開採量,不得新建一般地下水取水工程。

    縣級以上政府應建設滯、滲、蓄、用、排相結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嚴格限制建設不透水的硬化地面,鼓勵和支持使用透水性強的建築材料或者其他措施,充分利用天然條件補充和涵養地下水源。辦法還鼓勵在適宜地區採用合理方式開展地下水人工回灌,涵養地下水水源。

    任何單位或個人侵佔、損壞或者擅自使用、移動地下水監測設施設備及監測標誌的,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造成損壞的,承擔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對負有責任的單位和直接責任人員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違反規定,未經批准擅自取水的,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補救措施,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未經批准擅自建設取水工程或者設施的,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補辦有關手續。

    逾期不補辦或者補辦未被批准的,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或者封閉其取水工程或者設施。逾期不拆除或者不封閉其取水工程或者設施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拆除或者封閉,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罰款。(記者 劉瑞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