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住房租賃市場首批試點城市確定 鄭州等12城市在列
核心提示|近日,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證監會等八部委聯合印發了《關於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要求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通知》明確要求,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支持相關國有企業轉型為住房租賃企業,以充分發揮國有企業在穩定租金和租期,積極盤活存量房屋用於租賃,增加租賃住房有效供給等方面的引領和帶動作用。同時,鼓勵民營的機構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發展,鼓勵房地産開發企業、經紀機構、物業服務企業設立子公司拓展住房租賃業務。
《通知》明確,要選取部分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開展試點,通過試點總結經驗,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試點成果,向全國進行推廣。目前,住建部已會同有關部門選取了廣州、深圳、南京、杭州、廈門、武漢、成都、瀋陽、合肥、鄭州、佛山、肇慶等12個城市作為首批開展住房租賃試點。
明確各地要搭建住房租賃交易平臺
為解決住房租賃市場中存在的虛假房源、信息不透明等問題,讓群眾安心租房,《通知》要求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搭建政府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通過平臺提供便捷的租賃信息發佈服務,保障租賃雙方合法權益。
住建部房地産市場監管司交易租賃和産權管理處處長沈悅表示,搭建這個平臺,最主要的目的是解決租賃市場信息不對稱和假房源的問題,同時希望借助這個平臺,能夠進一步加強對於租賃市場的監管。
涉及土地、金融、運營等細則旨在增加租房供應
《通知》提出的一系列支持政策措施,還進一步對政策做出了細化的要求。
土地政策方面,《通知》鼓勵各地通過新增用地建設租賃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建租賃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賃住房供應。按照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的統一工作部署,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可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工作。
金融政策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對住房租賃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針對租賃企業回款慢等特點,鼓勵開發性金融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租賃住房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向住房租賃企業提供符合經營特點的長期貸款和金融解決方案等。
運營政策方面,針對住房租賃企業長期以來經營當中存在的一系列問題,《通知》進一步落實“放管服”改革:針對住房租賃企業在新建或改建租賃住房項目、工商登記、租住人員管理等方面遇到的問題,要求各地建立快速審批通道,探索實施並聯審批;明確住房租賃企業申請工商登記時,經營範圍統一規範為住房租賃經營;公安部門要比照酒店業管理方式,將住房租賃企業登記的非戶籍租住人員信息接入暫住人口管理信息系統。
綜合央視新聞、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