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設立專利獎:每兩年評審一次 最高可獎百萬元
大河報訊:8月28日,記者從省知識産權局獲悉,《河南省專利獎勵辦法》(簡稱《辦法》)已經出臺,省政府將設立河南專利獎,每兩年評審一次,特別重大的發明專利最多可獲100萬元的獎勵。
掌握知識産權,就擁有了創新的“密鑰”,知識産權在創新驅動發展中的作用和地位不言而喻。據了解,為了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鼓勵發明創造,推動知識産權保護和運用,我省設立河南省專利獎。
一般情況下,專利分為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辦法》規定,河南省專利獎設特等獎和一、二、三等獎,主要獎勵對促進河南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突出貢獻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河南省專利獎每兩年評審一次,每次評審特等獎不超過2項,一等獎不超過5項,二等獎不超過18項,三等獎不超過25項,其中授予發明專利的獎項均不少於70%。
對於獲得河南省專利獎的單位及個人,由省政府進行表彰和獎勵,並頒發證書和獎金。其中,特等獎每項獎30萬元,對特別重大的發明專利,根據其價值和影響可給予特殊獎勵,金額不超過100萬元;一等獎每項獎10萬元,二等獎每項獎3萬,三等獎每項獎1萬元。獲獎情況還將被計入發明人本人檔案,作為評優評先、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職務晉陞、業績考核的重要依據。
《辦法》規定,河南省專利獎採取推薦方式,可以由省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省轄市、省直管縣(市)知識産權管理部門;中國科學院院士或者中國工程院院士以及省級行業協會、學會進行推薦。
此外,對於已經獲得過中國專利獎或者河南省專利獎的;存在專利權屬糾紛、發明人或設計人糾紛的;不符合國家河南省産業及環保政策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適合申報的情形,將不得申報河南省專利獎。
對於申報人弄虛作假,以不正當手段騙取河南省專利獎的,撤銷獎勵並追回證書和獎金,並在相關媒體上公佈,5年內不得申報河南省專利獎。對於推薦單位、專家提供虛假數據、材料,協助他人騙取河南省專利獎的,通報批評,並對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依紀給予處分。有關單位和個人的違法違規行為,還將被計入河南省專利獎信用檔案。□記者侯夢菲通訊員張曉燕實習生任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