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府信息出臺一個月 檔案館圖書館都能查

2017-09-08 14:12:19|來源:鄭州晚報|編輯:萬慶麗

  今後,市民想了解最新、最權威的政府信息,除了登錄官方網站查閱之外,又多了一個渠道。昨日記者從省政府獲悉,日前出臺的《河南省政府信息查閱場所管理辦法》明確,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在形成或變更之日起1個月內,相關檔案館、圖書館須提供及時的對外查閱服務。

  《辦法》提出,政府信息查閱場所實行工作日對外開放制度,要開闢相對獨立區域,懸挂相應標識標牌,公佈查閱服務指南和服務規範。政府信息查閱場所,是指全省各級政府在國家綜合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設置的,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查閱服務的場所。查閱人可通過列印、複印、拍照、掃描、原文查閱等方式獲取政府信息。

  各級檔案館、圖書館還須提供能容納一定人數集中查閱的場地設施,配備相應的桌椅、服務(諮詢)坐席,靈活調配人員參與接待,提供現場諮詢服務,併為存在閱讀困難或者視聽障礙等情況的查閱人提供必要的幫助。

  各級行政機關須提供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13大項。譬如,與履職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本行政機關的職責、機構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繫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重大建設項目的批准和實施情況等。

  對於公開和提供可查服務的時限,《辦法》也有詳細説明: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在形成或變更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行政機關須向同級檔案館、圖書館提供對應的紙質和電子文本;相關檔案館、圖書館要在接到新信息5個工作日內提供對外查閱服務。也就是説,今後,政府信息出臺或變更一個月內,市民即可在檔案館、圖書館查閱到真實、完整的最新情況。

  鄭報融媒記者 張競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