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15個城市開展城管貼罰單試點工作 開封為試點

2018-02-05 11:18:45|來源:大河報|編輯:萬慶麗

  大河報開封訊:近日,住建部等6部門聯合發佈《六部委聯合發文推進城市管理領域綜合執法》(下稱《通知》),決定在廣州、濟南、杭州、開封等15個城市開展行使交通管理等5方面16項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2月4日,記者獲悉,開封市城管部門擬定的開封市具體實施方案(草案)已經上報,待上級部門批復後將按照實施方案迅速推進。

  《通知》指出:在交通管理方面,城管可試點行使侵佔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的行政處罰權。試點城市的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可以實施上述範圍內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譬如,在環境管理方面,試點行使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

  在工商管理方面,試點行使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

  在交通管理方面,試點行使侵佔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的行政處罰權。2017年6月,開封市城市綜合執法局掛牌,是我省首家掛牌成立的省轄市城市綜合執法局。該局的執法職能涉及城管、公安、城建、工商等各個部門。記者昨日從開封市城市綜合執法局了解到,該局擬定的開封市具體實施方案(草案)已經上報,待上級部門批復後將按照實施方案迅速推進。

  15個試點城市分別為:浙江省杭州市、河北省秦皇島市、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遼寧省盤錦市、吉林省四平市、江蘇省丹陽市、江西省新餘市、山東省濟南市、河南省開封市、湖北省黃岡市、湖南省邵陽市、廣東省廣州市、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四川省成都市、貴州省福泉市。

  試點時間自2018年1月開始,至2018年9月底結束。  □首席記者周斌通訊員徐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