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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首家“律師公益調解室”揭牌
2018-01-18 16:49:32  |  來源:國際在線  |  編輯:朱明達

已過審【CRI專稿 摘要】重慶首家“律師公益調解室”揭牌

揭牌儀式現場 歐平淑 攝

  國際在線重慶頻道報道(歐平淑):為了充分發揮律師在調解工作中的主導作用,促進社會和諧發展與穩定,推進依法治市有關工作,參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開展律師調解試點工作的意見”精神,重慶法制報社與重慶法乾律師事務所攜手共建的重慶首個“律師公益調解室”1月17日揭牌。

已過審【CRI專稿 摘要】重慶首家“律師公益調解室”揭牌

王偉(右一)發表講話 歐平淑 攝

  重慶法制報社總編輯王偉介紹,圍繞維護社會穩定,創建“平安重慶”這個目標,以“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為工作重點,以創新民事律師調解機制為依託,充分發揮律師職能作用,建立律師調解工作模式,創新律師調解方式方法,拓展律師調解領域,實現律師專業法律服務與調解替代糾紛解決機制相結合。

已過審【CRI專稿 摘要】重慶首家“律師公益調解室”揭牌

喻祖豐發表講話 歐平淑 攝

  重慶法乾律師事務所主任喻祖豐説,重慶法制報社與重慶法乾律師事務所攜手共建的重慶首個“律師公益調解室”,聘請重慶大學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有關專家教授,以及其他領域資深專家和法乾律師事務所律師組成律師公益調解工作委員會;聘請經驗豐富的退休法官、檢察官、公安幹警、司法助理員等政法戰線幹部作為特邀調解員參與矛盾糾紛調解,充分發揮離退休幹部的法律知識專業性及工作經驗優勢參與調解;聘請社會各界具有專門知識、特定社會經驗的人作為特邀調解員參與調解工作;特邀與當事人有特定關係的人擔任調解員,構建多元調解主體,促成矛盾糾紛的順利解決。聯合仲裁機構、工會、婦聯、社區居委會等其他人民調解組織與律師公益調解室有機銜接,建立綜合調解網絡,充分發揮各自特點和優勢,形成程式銜接、優勢互補、協作配合的糾紛調解機制。

已過審【CRI專稿 摘要】重慶首家“律師公益調解室”揭牌

為調解員頒發聘書 歐平淑 攝

  重慶法制報社與重慶法乾律師事務所聯合共建的“律師公益調解室”設立在渝中區聯合國際27樓重慶法乾律師事務所內,重慶法乾律師事務所計劃每年拿出15萬—20萬元工作經費投入平臺建設,將劃定專門區域作為律師公益調解室場地。

  律師調解一般採用由一名律師調解員主持,對於重大、疑難、複雜或者當事人要求由兩名以上調解員共同調解的案件,可以由兩名以上調解員調解。對於重大、疑難、複雜或者當事人要求由兩名以上調解員共同調解的案件,由調委會主任先確定一名主持調解律師,並告知當事人。若調解成功需要出具調解書時由主持調解的律師負責召集另外兩名人員組成調解合議庭,並告知當事人,當事人不申請調解成員回避的,由調解成員在調解書上共同簽名。當事人可以在特邀調解員名單中選定相關人員參與調解;調解律師可邀請相關人員參與糾紛調解。

  律師公益調解室建立後,要充分發揮調解機構的職能作用,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之中。律師調解室要主動廣泛地蒐集情況,積極主動介入調解工作之中。力爭半年取得調解成效,一年之後總結出一系列的調解工作經驗,逐步將調解的各類矛盾糾紛案件進行分析總結,對取得重大成效的案件及對社會具有教育引導的重大社會案件,重大災害事故等典型案件通過重慶法制報等媒體進行廣泛地宣傳。使調解成果得到社會的廣泛運用,更好地發揮律師調解工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