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重慶頻道消息:為發動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禁毒工作,嚴厲打擊毒品犯罪活動,近日,重慶市石柱縣出臺舉報毒品違法犯罪行為獎勵辦法,對舉報毒品違法犯罪的個人最高可獎勵30萬元。
獎勵辦法規定,舉報人舉報石柱縣公安機關尚未發現或掌握的吸毒、制毒、販毒和非法製造或買賣制毒物品、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及石柱縣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等線索,經查證屬實後,對照獎勵標準給予舉報人200元至30萬元不等的一次性獎勵。舉報人不包括禁毒系統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還規定,受理舉報單位和辦案單位應當為舉報人嚴格保密,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安全;舉報人應當對所舉報情況的真實性負責,借舉報之名捏造事實誣告他人的,將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文 夏如軍 編輯 朱明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