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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利用職務侵佔16萬公款 潛逃數月終被捕
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2018-06-14 18:55:38

  國際在線重慶頻道消息:近日,重慶男子楊某在廣東珠海旅遊時,被南岸區公安分局花園路派出所民警抓獲。利用職務侵佔公司16萬元後潛逃數月的楊某沒想到自己在朋友圈炫耀的一段視頻暴露了他的行蹤。

  原來,楊某于2017年應聘到南岸區某醫藥企業給老闆當司機,由於勤快能幹深得老闆信任,2018年1月下旬,老闆委託楊某全權負責辦理公司一輛轎車的出售事宜,楊某將該車以16萬元的價格出售給二手車商後,以各種理由拒絕將售車款上交公司,2018年1月26日,公司財務再次撥打楊某電話時已無法接通,隨後,公司負責人向花園路派出所報了案,花園路派出所立案後以涉嫌職務侵佔罪對楊某上網追逃。

  但4個多月過去了,楊某像人間蒸發了一樣,音訊全無。正當案件偵查一籌莫展時,楊某的微信朋友圈更新了一條視頻,視頻中一男子坐在賓館裏悠閒地吃著東西,而該男子正是潛逃數月的楊某。

  隨後楊某又曬出了一段乘坐快艇出海遊玩的視頻,雖然這段視頻只有短短10秒鐘,但辦案民警通過仔細對比分析,發現視頻中出現的大橋是位於廣東省珠海市的港珠澳跨海大橋。隨後,辦案民警在廣東警方的協助下,將潛逃了4個多月的楊某捉拿歸案。

  楊某到案後,對自己的侵佔公司16萬元售車款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楊某交代,自己把公司的車賣掉後就攜款逃跑到了深圳。為躲避警方抓捕,更換了電話號碼,不與任何人朋友聯繫,侵佔公司的16萬元除了日常吃喝開銷,大部分錢都用來打賞網絡女主播了,10天時間就花掉了15萬元。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警方提醒,廣大企業尤其是中小型民營企業,一定要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堵塞漏洞、規避風險。同時提醒大家,“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的將構成職務侵佔罪,可依法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可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也可並處沒收財産。(供稿 南岸區公安分局 編輯 高爽)

編輯: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