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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渝中法院一案例入選第二批民營經濟保護典型案例
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2018-08-10 11:00:51

  國際在線重慶頻道報道(宋劍):服務保障民營經濟,重慶渝中區法院在行動。近日,重慶市渝中區法院一案列成功入選重慶市法院第二批民營經濟保護典型案例,渝中區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服務保障民營經濟發展,該院還將加大力度,全方位用心、用情為民營企業發展保駕護航。  

  2014年11月7日,被告朱昕(化名)作為經營者,在渝中區了成立一家火鍋店,未起字號。經營過程中,朱昕在店使用“曉宇老火鍋”字樣,並且在展架、訂餐卡等宣傳載體上也使用了“曉宇老火鍋”字樣。同時,朱昕將地圖上原告的經營地址改為被告所在的經營地址,還在此地圖上標注“重慶火鍋五十強曉莽曉宇”字樣。  

  而早在2012年3月,“曉宇火鍋”在“尋找重慶火鍋50強”活動中被評為“重慶火鍋50強”。曉宇老火鍋也成為全國知名火鍋品牌,“曉宇”也成為全國市場的知名商號。  

  渝中區曉宇老火鍋認為朱昕這一行為侵權,會讓消費者産生誤解,於是將其訴至渝中區人民法院。  

  庭審中,原告認為,朱昕的行為構成侵害企業名稱權、擅自使用知名商品(服務)特有名稱或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名稱的不正當競爭,也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足以讓消費者産生誤解。  

  被告朱昕辯稱,儘管在自己的火鍋店內,圍裙、菜單等用品使用“曉宇老火鍋”字樣,但店招以及店內的其他用品都寫著非常醒目的“曉莽曉宇火鍋”字樣,足以讓消費者進行區分。且“渝味曉宇”“曉宇”等店面招牌是原告的註冊商標,原告對二者不具有除註冊商標專用權之外的其他權利。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渝中區法院審理認為,原告與被告經營範圍均為火鍋服務,經營場所均在渝中區,具有市場競爭關係。“曉宇”是原告的字號,是原告以其妻子的名字諧音“曉宇”為名註冊成立“渝中區曉宇老火鍋”,亦是原告名稱的核心部分。被告的行為屬於惡意攀附原告的商譽,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損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因此,被告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編輯:朱明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