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重慶頻道消息:8月10日淩晨,重慶市江北區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隊寸灘勤務大隊民警在轄區內開展酒駕專項整治行動,查獲一起酒後駕駛行為。
8月10日淩晨0時30分許,譚某駕駛著一輛黑色轎車,由324醫院行駛至海爾路,被設卡民警攔下進行例行檢查。民警發現駕駛員譚某身上有輕微的酒味,當即對其進行了酒精呼氣檢測,呼氣結果為33mg/100ml,已涉嫌飲酒駕駛。
譚某告訴民警,晚上他跟朋友聚餐時喝了一瓶啤酒,本來已經回家準備睡覺,突然接到了姐姐的電話。電話裏姐姐説自己的朋友生病發高燒需要立即送往醫院,但是姐姐又不會開車,只能由譚某駕車接送他們。
民警嚴厲批評了譚某的違法行為,並告知其完全可以請代駕或者打車前往醫院,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最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條例,民警對譚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記12分和相應罰款的處罰。(文 張夢婷 孫婧 編輯 曹永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