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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列正負清單 榮昌進一步規範政商交往行為
重慶日報  2018-08-28 14:16:20

  原標題:開列正負清單 厘清規矩界限 榮昌進一步規範政商交往行為

  重慶日報訊 (記者 周尤 通訊員 徐楊)日前,榮昌區出臺《重慶市榮昌區“親”“清”新型政商關係行為規範(試行)》(以下簡稱《規範》),為黨政機關、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民營企業及其負責人政商交往行為分別開出“正負清單”,進一步厘清政商交往中的原則、規矩和界限,既杜絕官商勾結、“親”而不“清”的亂象,又防止為官不為、只“清”不“親”的怪象。

  據了解,此《規範》出臺,旨在進一步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從紀檢監察工作角度推動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強化“堅持行賄受賄一起查”意識,教育引導黨政機關幹部和企業家建立真誠互信、清白純潔、良性互動的工作關係,共同參與“親”“清”營商環境建設。

  對黨政機關的政商交往行為,《規範》提出應優化審批流程和時限、規範涉企收費等8項正面清單內容,明確不得違規檢查、擅自插手、攤派費用、擾亂經營等9項負面清單內容;在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的政商交往行為規範中,提出應經常深入企業開展調研、平等公正對待每一個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等7項正面清單內容,明確吃拿卡要、報復性執法、不作為慢作為等9項負面清單內容;在民營企業及其負責人的政商交往行為規範中,提出應誠實守信、不“圍獵”、不行賄等7項正面清單內容,將給予黨員幹部或公職人員及其特定關係人財物、安排黨員幹部或公職人員及其特定關係人在企業挂名領薪或兼職取酬,拉攏腐蝕、“圍獵”黨員幹部或公職人員等7項內容納入負面清單。

  “區紀委監委將對政商關係中的各種違紀違法行為‘零容忍’,對涉嫌違紀違法的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依紀依法嚴肅處理。”榮昌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民營企業負責人拉攏腐蝕、“圍獵”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謀取不正當利益等違法行為,也將依法從嚴懲處。

編輯: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