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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警方再推10條新舉措 打造服務民營經濟發展升級版
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2018-08-29 10:57:20

  國際在線重慶頻道報道(曹永歡):8月28日,重慶市公安局召開服務民營經濟發展工作推進會,警方在服務民營經濟發展30條基礎上,再推服務民營經濟發展10條新舉措,全力打造服務民營經濟發展升級版。

【CRI專稿 列表】重慶警方再推10條新舉措  打造服務民營經濟發展升級版

服務民營經濟發展工作推進會現場  曹永歡 攝

  據了解,重慶警方于2017年8月研究推出了服務民營經濟發展30條。一年來,全市公安機關累計受理民營企業諮詢求助7萬餘起,走訪企業6.7萬餘家,上門服務4.56萬人次,幫助解決涉企問題6807件,組織開展涉企案件專項打擊整治行動750次,挽回企業損失9.56億元。

  推進會指出,為了確保服務民營經濟工作更好適應企業所需、群眾所盼,市公安局在服務民營經濟發展30條的基礎上,研究推出服務民營經濟發展10條新舉措。這10條新的服務舉措,有的是原30條有關措施的延伸拓展,有的是依據新的政策法律的增加補充,有的是根據新情況新問題的試點創新,內容涉及深化涉企審批服務改革、延伸拓展管理服務方式、改進優化監督管理機制、加強企業周邊治安治理、建立風險隱患防範機制、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預防企業人員職務犯罪、依法審慎使用強制措施、完善聯繫企業常態機制、增強服務發展工作實效等方面。

  會議要求,全市公安機關要更加注重合法權益保護,保護企業家人身財産權利和企業合法權益,健全涉企執法機制,下大力氣抓好涉企案件快速查辦、跨區域協作、追贓挽損等工作機制的執行落實,注重策略方法,提高打擊效能;要更加注重管理服務效能,緊緊圍繞企業最緊迫、最急需的問題,以公安服務的高效率換取企業發展的高效益。

  會議強調,要抓緊做好各項工作的結合,要將服務民營經濟發展、服務學校29條、服務旅遊發展23條,以及下一步即將推出的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和內陸開放高地建設相關舉措有機結合,統籌整合、形成整體、形成合力,加快構建形成民生警務總體框架,努力把民生警務打造成重慶公安的靚麗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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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家代表實地觀看公安機關服務民營經濟發展30條成果展  曹永歡 攝

  推進會上,來自全市的200名企業家代表實地觀看公安機關服務民營經濟發展30條成果展,務實舉措贏得企業家們一致稱讚。全國政協委員、重慶市工商聯主席、隆鑫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涂建華表示,去年8月,重慶市公安局在全市率先出臺服務民營經濟發展30條,民營企業家受到了極大的激勵和鼓舞,這是市公安局為民營企業辦的一件大好事。市公安局已成為優化營商環境的榜樣帶動者,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保駕護航者。

  附:重慶市公安局服務民營經濟發展新10條

  一、深化涉企審批服務改革。在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方面再下放一批審批管理權限。編制“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審批服務事項目錄,制定完善權責清單和辦事指南。對依法確需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事項,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和標準程式實行清單式管理,由企業所在地公安機關統一辦理。簡化旅館業許可申請材料,申請人不再提交旅館治安管理制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從業人員名冊。將保安服務公司、保安培訓單位設立許可時限,由30個工作日縮短為20個工作日。簡化車檢服務流程,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經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後,車輛管理所先遠程發放檢驗合格標誌、後抽查監督檢驗情況,提高檢驗效率,落實檢驗主體責任。

  二、延伸拓展管理服務方式。試點推行窗口單位綜合服務,“一站式”辦理涉企管理服務事項。深化“互聯網+”公安政務服務,開設微信民生警務平臺,整合移動終端智慧應用,逐步擴大網上辦事範圍,方便企業群眾直接網上辦證辦事。建立部分治安要素信息警企共享機制,為企業生産經營提供相關數據支撐。為企業提供流動人口集中申報暫住登記服務,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提供辦證服務。為需要申辦員工落戶的企業設立單位集體戶。在企業推出機動車駕駛人體檢、駕駛證補換證服務,實行現場體檢、現場辦理。對需辦理車輛檢驗、駕駛人考試業務的企業,推行週六預約服務。對需辦理出入境證件的企業人員,推行週六辦證服務、“只跑一次”服務。

  三、改進優化監督管理機制。執法檢查事項全面實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定期公佈所有抽查情況和查處結果,減少自由裁量權,維護公平、公正、透明、競爭的市場環境。建立跨部門、跨警種的綜合執法、聯合監管機制,嚴禁多頭重復檢查,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産經營活動的影響。

  四、加強企業周邊治安治理。在重點企業、企業較集中的園區設立警務室或警企聯繫點,加強巡邏防範,及時處置企業報警求助。推動園區和重點企業周邊視頻監控建設,優化監控布點,建立完善視頻巡邏和安全檢查機制,實現對相關區域部位的動態防控。滾動排查突出治安問題和安全隱患,常態開展治安整治,維護企業周邊良好治安秩序。

  五、建立風險隱患防範機制。加強涉企典型案事例研究,通過上門走訪、座談交流、信息推送等多種方式,定期向企業通報涉企案件情況,提出防範建議。研究分析企業生産經營活動中常見法律問題,主動為企業提供法律諮詢服務。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常態開展經濟金融風險排查和專項整治,指導企業加強防範、抵禦風險、化解隱患。主動協調、依法打擊本地企業品牌在異地受到侵害的犯罪活動,嚴厲打擊涉企拒不執行判決、裁定違法犯罪行為,嚴厲打擊“套路貸”等新型違法犯罪,嚴厲打擊損害企業信譽、商品聲譽等犯罪行為,對社會影響大的涉企案件,實行掛牌督辦、專案偵辦、領導跟辦。

  六、加強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建立涉企矛盾糾紛常態排查機制,加強涉企矛盾糾紛情況掌握、原因分析和問題研究,定期向黨委政府報告,提出防範化解工作建議。對矛盾糾紛擴大升級,可能出現的各種穩定問題,制定完善工作預案,及時依法妥善處置。嚴格落實涉法涉訴信訪事項“首接首辦”責任制,建立涉企信訪受理登記、交辦督辦、告知反饋制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

  七、預防企業人員職務犯罪。常態分析企業人員職務違法犯罪的規律特點,研究提出防範對策和工作建議。定期舉辦服務民營經濟“法治講壇”,對不同行業領域的企業、不同職務崗位的企業人員,定期分類開展法律培訓、專題講座,提高企業人員遵紀守法意識。在看守所增設“開放日”,開設“警示課堂”,定期組織企業人員開展法治宣傳和警示教育。依法嚴厲打擊企業人員職務違法犯罪行為,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八、依法審慎適用強制措施。對企業涉案相關人員,不具有逃避阻礙偵查等社會危險性法定情形,可以不拘留的原則上一律不拘留;對企業涉案財物,不具有毀損、隱匿等法定情形,可以不查扣的原則上一律不查扣;對企業涉案資金、金融資産,能夠有效監管,可以不凍結的原則上一律不凍結。對經營性涉案財物,在不影響偵查活動正常進行的前提下,允許企業繼續合理使用,並採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對已經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及時進行審查,與案件無關的,第一時間解除有關措施。

  九、完善聯繫企業常態機制。建立完善領導幹部聯繫服務企業工作機制,堅持做到“六個必訪”,企業反映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必須走訪,企業反映周邊存在較為突出的治安交通問題時必須走訪,企業內部發生刑事治安案件時必須走訪,企業內部突發不穩定事件時必須走訪,企業法人和業務技術骨幹涉嫌違法犯罪時必須走訪,企業提出需要公安機關協調支持的需求時必須走訪。

  十、增強服務發展工作實效。全市各級公安機關聯繫服務民營企業,堅持做到“六個必辦”,對本單位本系統可以直接解決的問題,必須立即安排、及時研究辦理;對屬於其他警種職責的問題,必須抓緊對接、儘快協調辦理;對需要其他單位協同解決的問題,必須主動聯繫、共同會商辦理;對超出公安職責的問題,必須告知途徑、協調幫助辦理;對暫時于法無據、缺乏政策支撐的問題,必須解釋説明、引導暫緩辦理;對逾越法律紅線、突破政策底線的問題,必須法制教育、依法依規辦理。

 

編輯:朱明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