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渝檢一分院提起公益訴訟 企業污染環境被判43萬餘元
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2018-12-21 17:45:05

  國際在線重慶頻道報道(陳昕):12月21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了水污染責任糾紛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案件由公益訴訟起訴人重慶市檢察院一分院起訴被告重慶市崑崙化工有限公司。法院最終判令被告賠償因其違法排放工業有毒廢水産生的生態環境損害費434275.45元,判令被告承擔評估費74000元、公告費750元並判令被告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這也是重慶市首例由檢察機關起訴並獲當庭宣判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CRI專稿 列表】渝檢一分院提起公益訴訟 企業因污染環境被判43萬餘元

庭審現場  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供圖

  據介紹,2015年4月至8月14日期間,重慶市崑崙化工有限公司(原重慶崑崙化工有限公司)在未通過環境影響評估的情況下進行對硝基苯乙酮的生産,將生産過程中産生的廢液直接排入長江,直至2015年8月14日晚被查獲。該公司共生産對硝基苯乙酮154.25噸,綜合在案證據,廢液總量至少1542.5噸。經監測,該廢液內含有有毒物質硝基苯類、總氰化物、錳、鋅、鉛、鎳等,其中硝基苯類含量3.38×103mg/L、總氰化物含量15mg/L、錳含量117mg/L,分別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一級標準1690倍、30倍、58.5倍。

【CRI專稿 列表】渝檢一分院提起公益訴訟 企業因污染環境被判43萬餘元

庭審現場  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供圖

  經公益訴訟起訴人重慶市檢察院一分院委託評估,被告的行為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量化數額為434275.45元。公益訴訟起訴人認為,被告的行為對長江水域造成嚴重污染,破壞了長江生態環境,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依法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事發後,崑崙公司陸續投入1592萬餘元用於生産線升級改造,並已通過了環境影響評價及安全條件審查。一分院鋻於被告已認識到了自己破壞生態環境的侵權行為,事發後已經採取積極措施避免産生新的污染,本著依法追究侵權責任並兼顧民營企業發展的原則,在生態環境損害量化方面通過多方調查取證,審慎定量,在確保公共利益的基礎上,嚴格依據事實和證據,提出適當的訴訟請求。

  庭審現場,起訴人和被告在審判長主持下,陳述了各自的訴辯意見,就相關鑒定報告對專家證人進行詢問,並在法庭辯論階段充分發表了自己的意見,合議庭圍繞案件事實進行了認真審理,法院最終判令被告賠償因其違法排放工業有毒廢水産生的生態環境損害費434275.45元,判令被告承擔評估費74000元、公告費750元並判令被告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四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檢察官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承擔著守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神聖職責,在這起案件中,檢察機關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提起訴訟,目的在於以最嚴密的法治,為保護長江母親河、建設山清水秀美麗之地提供最可靠的法律保障。

  重慶市人大代表、合川區生態環境監測站站長鍾小容在庭審現場參與了旁聽,她認為,檢察機關提起的公益訴訟是環境宣傳的重要武器和宣傳方式,這也體現了檢察機關護航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公益職能。

編輯:歐平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