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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首例由檢察機關提起的民事公益訴訟案獲判
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2018-12-29 18:25:51

  國際在線重慶頻道報道(曹永歡):近日,由重慶檢察五分院作為公益訴訟起訴人提起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獲判,檢察機關的全部訴訟請求獲得法院支持。

  據介紹,檢察機關在公益訴訟線索摸排中發現四川隆昌紅動玻璃有限公司漁箭分公司非法排放未經處理的含有六價鉻等危險廢水的行為,對榮昌區居民生活用水安全造成影響,環境污染嚴重。重慶檢察五分院高度重視,成立由分管副檢察長李存國擔任組長的專案組,及時立案調查。辦案檢察官多次趕赴通安河等被污染地沿岸現場勘查,並組織專家機構進行環境污染測評論證。

  據調查,漁箭分公司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排放未經處理的含有六價鉻等危險廢物的廢水12噸,造成榮昌區境內通安河等河水嚴重污染,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重慶市環境科學研究院評估本次事件定性為(Ⅳ級)突發環境事件。

  今年8月,經訴前公告程式,在沒有社會組織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的情形下,重慶檢察五分院依職權將四川隆昌紅動玻璃有限公司和漁箭分公司列為共同被告,向重慶市第五中級法院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此案也成為經最高檢批復通過的重慶市首例民事公益訴訟案。

  2018年11月22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組成了由三名審判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審員的“七人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該案,並邀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現場旁聽。為充分發揮法律在生態保護中的懲罰、教育、引導功能,擔任公益訴訟起訴人的檢察官梁琴當庭發表起訴意見,現場説法,警醒被告和所有排污企業擔當社會責任,呼籲全社會共同行動起來,守護綠水青山。

  2018年12月20日,重慶市第五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對公益訴訟起訴人重慶檢察五分院的訴訟請求予以全面支持,判處四川隆昌紅動玻璃有限公司漁箭分公司賠償因其違法排放廢水造成的污染治理費用、生態環境修復費、司法鑒定費等合計29.4萬多元,四川隆昌紅動玻璃有限公司對漁箭分公司的賠償義務承擔補充責任。同時,還要求兩公司在30日內在重慶市級以上媒體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據了解,2017年7月1日,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正式全面實施,檢察官成為“公共利益”的代表。據重慶檢察五分院公益訴訟檢察部主任王啟勇介紹,為履好公益新職,重慶檢察五分院出臺了《1+2工作辦法》《五分院定標“四講四有”拓展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等機制,在轄區啟動了“同飲一江水 保護母親河”“宜居新鄉村 檢察公益行”兩項專項活動。重慶檢察五分院及轄區院成功辦理了全市由檢察機關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和首例民事公益訴訟案、首例生態環境領域內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目前,重慶檢察五分院及轄區院督促清理河段91段,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積近160畝,復墾被非法改變用途和佔用的耕地1900畝。王啟勇表示,2019年,重慶檢察五分院轄區公益訴訟檢察部門將繼續以“訴訟”作為工作重點,用“檢察藍”保護好“生態綠”,努力實現環境代際公平。

編輯:歐平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