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提供免息貸款、刷網評信譽、冒充網購客服……市民需防範十類多發電信詐騙
歲末年初是詐騙犯罪案件的高發期,為提升市民防範電信詐騙的意識,重慶日報記者聯繫市公安局刑偵總隊與重慶市反詐騙中心,梳理出2018年十類多發的電信詐騙典型案例,提醒市民加強防範,不要給騙子可乘之機。
1 貸款詐騙佔比17.62%
去年5月,市民劉某添加一個陌生人為好友,對方稱能幫其辦理10-50萬元額度的貸款,後劉某選擇貸款10萬元,對方稱需先交納3000元手續費,便可以幫助辦理10萬元的24期免息貸款。劉某便通過微信轉款3000元。但對方一直不放款,還繼續要求劉某交納制卡費、誠信金等費用,劉某方才發現自己被騙。
警方提醒:市民需要貸款請選擇正規資質的貸款機構申請貸款,如遇對方要求先交手續費或繳納制卡費等,一定是貸款詐騙。
2 刷網評信譽佔比13.60%
去年8月,市民于某在網上看到一則網絡兼職信息,一網店需要刷網評信譽,不但返還本金還能收到佣金,于某便加了對方QQ。對方發來一個付款二維碼,于某通過對方發的二維碼支付了100元買了一件衣服,對方立即返還了本金加佣金共105元。隨後,于某先後多次支付幾百元到幾千元不等共計21398元,對方卻以各種理由沒有返還本金,于某才發現被騙。
警方提醒:網絡刷單多半是陷阱,對於網絡口頭承諾反金,且以各種緣由要求提前打款均要提高警惕。
3 冒充購物客服詐騙佔比11.48%
去年6月,市民陳某接到自稱某某快遞公司工作人員的電話,説陳某的快遞在運輸中丟失,現將對其進行退件賠償,並以核實身份等理由,要求陳某先將自己賬戶中的錢轉到“客服”指定賬戶。陳某在對方的電話提示下,以掃碼付款的方式,將自己銀行卡裏的55541元錢通過手機轉給對方,兩小時後聯繫天貓客服才發現被騙。
警方提醒:不要相信所謂的電商客服來電,如有疑問請及時與官網所留的客服電話聯繫進行核實。
4 購物詐騙佔比9.97%
去年7月,市民張某在瀏覽QQ空間時發現自己之前添加的一名好友在賣手機,於是就與對方聯繫並最終商定以4350元的價格購買一台iPhone8手機。張某按照對方要求添加對方微信並轉賬4350元,後多次找對方詢問手機情況,對方以手機已發快遞為由讓張某等待。張某久等卻發現沒有快遞投送,才意識到自己被騙。
警方提醒:購買商品應選正規渠道,不要輕易進行沒有第三方平臺或擔保的線上交易,不要輕易相信網上發佈或電話推銷的購物信息。
5 盜取、冒用虛擬身份詐騙佔比9.15%
去年1月,重慶某公司財務王某,收到自己公司董事長吳某通過QQ發來的消息,稱其不方便打電話,讓王某聯繫一位“姚總”收取合同款。王某聯繫“姚總”後,“姚總”稱已將65萬元合同款打到吳董的私人賬戶上。隨後,“姚總”稱合同有問題,要求退回合同款。“吳董”隨即通過QQ讓王某先從公司賬戶打65萬元錢給“姚總”。王某向對方賬戶打款65萬元後,在公司見到吳董事長説起打款一事,才發現此前與其聊天的“吳董”是騙子偽裝的。
警方提醒:接到他人的網上借錢、轉賬等要求時,最好當面或打電話與本人核實清楚。
6 辦理銀行卡關聯業務詐騙佔比5.34%
去年12月,市民胡某收到一條短信:“尊敬的用戶您好!您的信用卡因逾期未還,我行已鎖定您的信用卡,並錄入徵信系統,諮詢請撥打客服*******(**銀行)”。胡某撥打短信中的電話,對方稱胡某的徵信受到影響,但可將不良徵信記錄消除,需要胡某提供信用卡賬號。胡某按照對方要求在手機上操作,並將收到的一條驗證碼發給對方,隨即收到一條銀行卡轉賬成功短信提醒。胡某才意識到遭遇了詐騙。
警方提醒:辦理銀行業務應到銀行網點,或登錄銀行官方網站在線申請。切勿向他人泄漏自己的身份信息或驗證碼等。
7 提供虛假服務佔比5.19%
去年5月,一個QQ昵稱為“某服裝有限公司”的男子主動聯繫開網店的市民程某,稱可以幫助程某推廣保證其店舖的每日人氣和銷量。程某要求對方為其建設網站,在隨後一個月時間內分五次給對方賬戶轉賬12099元,對方卻一直沒有為其建設網站,還要程某再交2000元的保證金。幾天后,程某再也聯繫不上對方,方才意識到被騙。
警方提醒:對不熟悉的網絡服務要多加核實,不要被一時利益所蒙蔽,轉款時需謹慎。
8 投資理財佔比5.15%
去年3月,市民向某添加了一個自稱“福匯國際”業務員的微信號。對方稱可以利用交易平臺漏洞炒外匯,要求向某下載“福匯國際”app並向“福匯客服中心”的微信賬戶轉賬。向某先後轉賬共計4800元。完成操作後,向某發現不僅無法提現,而且“福匯國際”外匯交易平臺也無法登錄,才意識到自己被騙。
警方提醒:投資理財要通過正規理財機構,對收益過高的投資理財産品尤其要三思。
9 猜猜我是誰佔比4.19%
去年1月,市民范某接到一陌生男子的電話,讓范某猜他是誰,通過對話范某誤以為對方是鎮裏木材廠的楊老闆。“楊老闆”讓范某第二天去廠裏找他,有事情要跟程某談。次日上午,范某又接到“楊老闆”的電話,叫范某先別忙去廠裏,他正在和其他客服談生意,叫范某等通知。幾分鐘後,“楊老闆”又打電話來説要給客戶送紅包,但對方不收現金,叫范某微信轉賬給對方,范某微信轉賬2000元後,“楊老闆”又打電話説客戶嫌錢少,要范某再轉8000元。范某感覺不對便去木材廠,找到楊老闆核實後,發現自己被騙。
警方提醒:涉及索要、借取錢財時,一定要多方核實身份。
10 冒充公檢法工作人員佔比4.05%
去年6月,市民黎某接到一個自稱是長沙電信公司工作人員打來的電話,説黎某在長沙安裝的一個座機欠費三千多元。黎某稱自己從來沒有去過長沙,對方就給了黎某一個報警電話請他詢問。黎某打過去,對方稱是長沙公安局的“紀隊長”,查到黎某的身份證牽涉到一個大案,需要黎某協助辦理案件。隨後,一自稱書記員的女子來電,以核實情況為由,讓黎某拍攝銀行卡,還詢問了密碼,並讓黎某把所有錢存到該銀行卡裏。黎某隨後發現自己存入該銀行卡裏面的17980元被轉走,才意識到被騙了。
警方提醒:公檢法機關工作人員不會要求普通百姓轉賬,更不存在所謂的“安全賬戶”。發現可疑情況,及時撥打110核實。(記者 周松 實習生 鄭明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