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重慶頻道消息:近日,重慶市雲陽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黃石公巡中隊查獲了一起“隔夜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1月9日上午,中隊民警按照正常勤務在省道S305渠馬鎮超限站設卡檢查。9時50分左右,民警在檢查一輛普通二輪摩托時,發現駕駛員神色慌張。交談中駕駛員嘴裏透出一股酒味,迅速引起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對其進行呼氣酒精檢測,呼氣結果顯示為21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經詢問,駕駛員姓鄧,當民警問他有沒有喝酒時,他反復強調自己早上沒有喝酒;當民警又問他昨夜是否喝過酒,駕駛員鄧某突然反應過來説,昨晚和朋友聚會飲酒直到淩晨1點,早上醒來感覺自己身體沒有不適,便駕車出行。
由於鄧某所持A2E駕照,飲酒駕駛被查後,將面臨駕照降級的處罰。最終,民警按照相關法律條款對鄧某飲酒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的嚴厲處罰。同時其A2E駕駛證將被降為B1B2E。
交巡警提醒,查處酒駕不是以駕駛員飲酒後和再次駕車間隔的時間為依據,而是根據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標準。酒精在人體內代謝的速度主要取決於個體差異及酒精攝入量。所以,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市民需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文 葉敬偉 編輯 朱明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