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重慶頻道消息:近日,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詐騙案,該案中,被告人李某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則,通過買真iPhone手機退模型機或不同型號手機牟利。
據辦案法官介紹,2018年5月,李某在一家網店購買一部iPhone X手機,收到貨後,以手機異常,無法開機使用為由,投訴商家要求退貨。後該商家經過檢驗發現,退回的手機竟然是模型機,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經公安機關偵查發現,被告人李某于2018年4月無意中得知,在某網店購買手機然後掉包退貨不會被發現,便産生將手機掉包出來自用或出售的想法。之後,李某便在該商家購買了一部iPhone 8手機,收到貨後將手機包裝盒打開,用一部舊的iPhone 7手機進行替換,再重新恢復包裝盒,在“七天無理由退貨”期間成功申請退貨,收到退貨款。此次退貨成功後,李某發現商家僅對退貨商品的外包裝進行檢驗,於是就變本加厲,又先後在該商家上分三次購買3部iPhone X手機。為進一步降低成本,李某這三次使用網購的模型機進行掉包,然後再恢復包裝盒,均成功申請退貨,並收到退貨款。
2018年7月,李某在網上出售手機時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經過鑒定,李某購買的四部手機共計價值28708元。案發後,李某對被害人進行了賠償,並獲得諒解。
法院經評議認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李某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罪行,並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諒解,可以從輕處罰。基於此,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
辦案法官提醒,雖然法律規定的特殊商品外的“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則給消費者權益上了安全保障鎖,但是這種權利也不可濫用,消費者更不可自作聰明,以身試險,一旦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當後悔莫及。(供稿 渝北區人民法院 編輯 陳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