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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出臺《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若干意見》 對不同場所是否佩戴口罩等作出規定
重慶日報  2020-05-21 09:16:19

  本報訊 (記者 李珩)5月20日,重慶日報記者獲悉,我市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低風險地區校園內師生,規模不超過50人的會議等可不佩戴口罩。

  該《意見》由重慶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發佈。《意見》對不同場所是否佩戴口罩作出規定(見圖表)。

  《意見》指出,我市將嚴格落實“四早”措施,即對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症狀感染者“早發現”“早報告”,不得瞞報、漏報、遲報;對密切接觸者、境外和國內重點地區來渝返渝人員、發熱門診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護人員、醫療機構工作人員、口岸檢疫和邊防檢查人員、監所工作人員、社會福利養老機構工作人員等重點人群“應檢盡檢”,其他人群實施“願檢盡檢”。“願檢盡檢”所需費用由企事業單位或個人承擔。檢測收費標準按照市醫保部門規定的統一價格執行並進行公示。

  疾控中心接到報告後,24小時內完成流行病學調查,落實“早隔離”措施,及時對確診病例、疑似病例進行隔離治療,無症狀感染者參照確診病例管理,密切接觸者實行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按照規範進行核酸檢測合格後方可解除隔離;優化集中收治醫院和定點醫院設置,落實“早治療”措施,加強中西醫結合治療。

  在疫情防控上,我市將突出重點環節。比如在重點場所,在落實防控措施前提下,全面開放商場、超市、賓館、餐館等生活場所;採取預約、限流等方式,開放公園、旅遊景點、運動場所和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等室內場館,以及游泳池、電影院、KTV、網吧等娛樂休閒場所;餐飲場所恢復舉辦宴席;開放各類會議、會展活動等。

  《意見》還提出,要完善傳染病監測預警網絡和風險評估預警機制,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要獨立設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套建設負壓病房、負壓手術室。全面提升檢測能力,今年5月底前,所有市級醫療機構和區縣人民醫院要具備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能力。9月底前,各區縣中醫院、部分婦幼保健院、部分二級以上民營醫院可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確保每個區縣至少有2家醫院可開展檢測。

  此外,我市還將全面落實“健康碼”互通互認“一碼通行”,及時將核酸和血清抗體檢測結果、重點人員等信息共享到“渝康碼”數據庫,促進人員安全有序流動。對重點場所、重點地區來渝返渝人員,嚴格落實“健康碼”查驗。

【要聞】重慶出臺《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若干意見》 對不同場所是否佩戴口罩等作出規定

 

責編:馮鈺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