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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兩江公證處與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重慶調解中心、重慶自貿試驗區商事調解中心達成戰略合作
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2020-07-16 17:49:59

  國際在線重慶頻道消息:7月15日,重慶市兩江公證處(以下簡稱“兩江公證處”)與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重慶調解中心、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商事調解中心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此舉旨在建立健全多元糾紛化解機制、優化營商環境,加強公證與調解的有效銜接,充分發揮公證這一司法助手職能,構建具有充分中立性、適法性、效力性保障的調解創新機制。

【B】重慶兩江公證處與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重慶調解中心、重慶自貿試驗區商事調解中心達成戰略合作

重慶市兩江公證處外景圖 供圖 兩江公證處

  根據協議內容,調解中心將支持兩江公證處參與商事糾紛調解協議(或和解協議)相關公證工作;兩江公證處結合日常公證工作,加強商事調解的宣傳推廣,並支持、配合調解中心督促糾紛當事人切實履行調解協議(或和解協議)內容,為調解中心調解商事糾紛提供全方位的公證法律服務,對具有給付內容、債權債務關係明確、適宜公證的商事糾紛調解協議(或和解協議)辦理公證並賦予強制執行效力。

  “商事調解作為重要的糾紛解決方式,正在國際貿易、投融資等多領域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兩江公證處主任涂志輝介紹,雙方當事人經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後,最為關注的莫過於調解協議的執行問題,經調解中心調解成功後,兩江公證處就對具有給付內容、債權債務關係明確、適宜公證的調解協議進行公證並賦予強制執行效力,若發生逾期違約,當事人一方可以向公證處申請出具執行證書並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減少了法院訴訟的環節。

  據介紹,“調解中心+公證機構”模式,是對調解協議(或和解協議)執行效力方面的一種制度創新,將為選擇商事調解的糾紛當事人帶來更加高效、便捷的執行服務體驗。(文 王鏡銘 王丹 編輯 付意菲)

責編:馮鈺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