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的“好聲音”也非原創?版權曾輸出26個國家
本報訊 繼荷蘭Talpa公司以四億元高價將“好聲音”版權轉賣給唐德,燦星指責Talpa單方面違約後,圍繞“好聲音”的版權之爭又有了新的消息。據報道,荷蘭Talpa公司在中國賣出天價的《The Voice Of…》模式因涉嫌抄襲他人創意、侵犯他人知識産權,已在美國遭到起訴。中國引進四年的“好聲音”原版模式,其原創性陷入質疑。
據英國《衛報》此前的報道稱,《The Voice Of…》版權方荷蘭Talpa公司正面臨法庭的審判,因為有人聲稱在2008年的時候已經登記註冊了一個名叫The Voice of America美國之聲的真人秀節目版權。這位名為Roy Barry的愛爾蘭人申述提出,他是比Talpa更早提出Voice內容想法的人,在2008年的時候,他已經登記註冊了一個名叫“The Voice of America”的真人秀節目版權,評審們也是背對(觀眾) 無法看到參賽者。Barry提出他是在美國的一個專門為電視領域尋找新點子的平臺叫Writers’ Vault(作家的金庫) 上首先提出了這個想法,之後在2009年3月一個當時受雇于The Entertainment Group-TEG公司的製作人“查看了我的模式並且簽署了保密協議”, 2010年TEG公司破産倒閉,隨後該僱員進入Talpa工作,之後Talpa就開始在全世界範圍內註冊The Voice的相關名稱。
然而Talpa的發言人對此回應:“我們堅定地反駁這個虛假的申訴,這是一個絕對無事實基礎和不真實的言論。我們會持續不斷地保護我們的模式權利。”儘管Talpa公司曾向美國法院請求駁回原告的訴訟申請,但美國法院在調查後確認,多方證據顯示Talpa公司的駁回申請不成立,目前此案在美國已經正式進入司法程式。
早在四年前的2012年,Roy Barry就曾因為英國BBC正式向Talpa引進《The Voice Of…》模式而正式提出交涉,這也就意味著,2012年燦星製作引進Talpa模式製作《中國好聲音》第一季的時候,該模式的版權問題其實就存在爭議。 成長 J227
背景
選秀節目《The voice》2010年一經推出,就在荷蘭創下了收視奇跡,其盲選和明星導師制的新穎模式吸引了觀眾的好奇和追捧。
2011年,美國NBC購買該節目版權,選擇了和人氣頗高、幾乎不可撼動的《美國偶像》總決賽同時段播出,正面對抗不落下風。目前,《The voice》版權輸出到世界上26個國家,在各地都收視火爆。
各國引進的《The Voice》被要求全程“COPY”,包括海報四個評委伸出的“V”形手勢都要和原版一模一樣。所有的logo和logo的位置都要一模一樣,包括角度,正一點斜一點都不行。導師們拿麥克風的手勢、旋轉座椅甚至節目現場紅色的整體背景包裝等都要與《The Voice》無異。
2012年,浙江衛視播出首季《中國好聲音》,同樣大獲成功。目前《中國好聲音》已辦過四季,而就在準備第五季《中國好聲音》的當口,爆發了一場令人遺憾的授權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