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塔斯發律師函要求迪瑪希禁唱 音樂真人秀為何侵權頻現?
迪瑪希
1月31日,俄羅斯歌手維塔斯(Vitas)向湖南衛視發送律師函,指出真人秀《歌手》和《“文化中國 四海同春”全球華僑華人春節大聯歡》中,哈薩克斯坦歌手迪瑪希未經授權許可而擅自使用《歌劇2》詞、曲權利,涉嫌侵權,對維塔斯、布多夫金(維塔斯經紀人)造成不利影響。維塔斯在自己的官方微博介紹,《歌劇2》是自己推向世界的第一首歌曲,作曲由自己擔任,歌詞部分由自己和博羅夫斯基合作完成。據了解,這首歌曲的版權歸屬在俄羅斯布多夫金製作公司。
“不得再次在公開演出節目製作中使用《歌劇2》”
這份律師函中稱,“湖南衛視1月28日播出的《歌手》節目中,迪瑪希·庫達依別列根在無授權情況下改編、演唱維塔斯作詞作曲的著名歌曲《歌劇2》,演出內容通過電視、網絡平臺廣泛傳播。維塔斯和經紀人布多夫金理解有眾多觀眾希望《歌劇2》被精彩演繹,本著理解和寬容的態度,未對節目的侵權行為予以追究。但是,在湖南衛視1月30日播出的《全球華僑華人春節大聯歡》中,迪瑪希再次演唱了《歌劇2》,同樣被媒體平臺大範圍傳播。鋻於此前這類行為已多次發生,已經嚴重損害了我方合法權益,我對此很痛心,希望通過法律途徑能讓此事得到合理的解決。”律師函要求,“湖南衛視和迪瑪希方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停止傳播《全球華僑華人春節大聯歡》節目中使用《歌劇2》演出的內容,撤回並刪除任何包含《歌劇2》歌曲的材料。此外,在未取得合法授權的前提下,迪瑪希不得行使與《歌劇2》詞、曲有關的任何權利,不得再次在公開演出、節目製作中使用該歌曲。”
在接受《新聞晚報》郵件採訪時,維塔斯的經紀人布多夫金直接批評湖南衛視的行為非常不妥。“我想要告訴參與節目製作的電視臺和音樂活動經營人,所有迪瑪希唱維塔斯音樂的這些節目都是違法的”,布多夫金説,“如果是在俄羅斯,我可以在一個月內讓他消失在大眾的眼裏,並獲得一大筆賠償。”截至目前,湖南衛視和迪瑪希尚未對此作出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