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實施辦法出臺
福建日報  2018-06-20 09:15:20

  19日,省招委會、省教育廳聯合印發《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實施辦法》,今年高考網上填報志願從6月28日開始。

  根據該辦法,文史、理工類設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職(專科)批四個批次;藝術類設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職(專科)批四個批次;體育類設本科批和高職(專科)批兩個批次。

  投檔模式方面,文史類、理工類本科提前批常規志願分第一志願和參考志願先後投檔。先進行第一志願投檔,實行梯度志願投檔;對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院校,再進行參考志願投檔,實行院校誌願平行投檔。本科提前批徵求志願實行專業志願平行投檔;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常規志願和徵求志願全部實行院校誌願平行投檔;高職(專科)批常規志願和徵求志願全部實行專業志願平行投檔。

  藝術類本科提前批實行院校誌願“一檔多投”;本科A批、B批均實行專業志願“一檔多投”;高職(專科)批實行專業志願平行投檔。體育類本科批常規志願和徵求志願實行院校誌願平行投檔;高職(專科)批常規志願和徵求志願均實行專業志願平行投檔。

  常規志願錄取結束後,將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及追加的招生計劃向社會公佈,組織考生填報第一次徵求志願(其中,文史、理工類提前批僅一次徵求志願,藝術類提前批無徵求志願),並實施第一次徵求志願錄取;如仍有招生計劃未完成,則進行第二次徵求志願。徵求志願時,所有未確認已被錄取的考生均可填報相關院校誌願。(記者 謝婷) 

編輯:孟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