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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作出旅遊行政處罰30起 共處罰金84.6萬
東南網  2018-07-12 11:20:55

  記者今天從廈門市旅發委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廈門旅遊質監執法機關認真組織開展旅遊市場專項整治“利劍行動”,集中力量整治旅行社組織不合理低價遊、導遊欺騙強迫購物以及“一日遊”陷阱等突出問題,嚴厲打擊旅遊違法違規現象,辦理了一批重大行政處罰案件,上半年共開出旅遊行政處罰決定書30份,處罰金額共計84.6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187%,有效凈化了廈門旅遊市場環境。

  廈門旅遊質監執法機關先後對旅行社組織不合理低價遊、旅行社未與旅遊者簽訂旅遊合同、擅自減少旅遊項目、導遊兜售物品、旅行社未經協商一致指定購物、旅遊合同未載明規定事項、旅行社安排未取得導遊證人員提供導遊服務以及未取得導遊證從事導遊服務等8類違法違規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涉及旅行社15家次、無證導遊2人次,旅遊從業人員7人次、導遊人員6人,無一起案件被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其中,對廈門擁湖旅遊公司依法作出責令停業整頓30天,沒收違法所得60元,並處罰款35萬元的行政處罰;對武夷山駿景假期旅行社廈門分公司予以沒收違法所得4119元,責令停業整頓30天,罰款20萬元的處罰。此外,有21名“無證導遊”被列入鼓浪嶼綜合管理懲戒主體名單,其中有9名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1名兩年內被禁止出入鼓浪嶼。(本網記者 鄒玒)

編輯:顏學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