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網7月16日訊(記者 許小程 通訊員 王順玲 支丁丁)只要在網站上辦理消費卡,花一兩千元激活,就能獲得10萬元至15萬元的信用透支額度,並在網站內購買手機、黃金以及充值話費。這樣誘人的條件吸引了大量群眾在該網站註冊會員,但交了費用後遲遲不見商品發貨。2016年3月份,一家名為“中優信網購商城”的虛假購物網站被警方端掉,日前,涉案的陳某等四人因詐騙罪被石獅法院判刑。
交一兩千元激活費 承諾可透支“購物”
2016年2月份,石獅警方先後接到上百名群眾報警稱,他們經人介紹辦理了一張名為“中優信網購會員卡”的消費卡,但在交了一兩千元激活費,並在網站內使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購物後,遲遲無法收到貨物。
“辦理中優信消費卡,黑白戶通殺,辦卡週期7天拿卡,下卡率90%以上,額度10萬-30萬元,可以購買手機、電器、金銀首飾。”據受害者王先生介紹,有仲介向他推薦了該消費卡,承諾該卡能在“中優信網購商城”上透支購物,辦理手續也非常簡單,只要提供身份信息就可以。王先生交了1000元激活費後,在該網站上使用消費卡透支購買了一部蘋果手機,網站上雖然顯示購物成功,他卻遲遲無法收到商品,打電話問客服的時候一直無人接聽,而快遞公司也説根本沒有快遞單。意識到受騙的王先生立即報警,與他境遇相同的還有施女士等上百人。
時年3月份,石獅警方經過調查,先後抓獲陳某、王某、黃某和樊某四人,同時繳獲用於發佈虛假網站信息的電腦、手機等作案工具。審訊時,四人對利用“中優信網購商城”網站實施詐騙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顯示“購物成功” 遲遲不見“發貨”
據42歲的陳某交代,2015年12月,他決定利用建立虛假購物網站的手段實施詐騙。通過王某的介紹,陳某委託黃某建設“中優信網購商城”網站。黃某按照陳某對網站功能設置等的要求,為了逃避國家工信部對網站域名、IP等信息的審批,租用境外(香港)伺服器,註冊了www.zhonghengcn.com的域名並對網站進行初步建設。2015年12月下旬,黃某將該網站交付給王某使用,並且在使用期間負責對網站進行維護。
2016年1月份至3月份期間,陳某依託“中優信網購商城”網站,在王某的配合下,發佈信息稱,辦理該商城消費卡並激活卡片的用戶,可以得到10萬元至15萬元的信用透支額度,從而在該網站購物或幫助將所購的商品變現。陳某還自製“中優信網購消費卡”,利用給被害人充值小額電話費用,騙取數額不等的辦卡費、激活費。
一般情況下,被害人激活消費卡後,會馬上在網站上購買手機和黃金等商品,但“購物”成功後,遲遲不見發貨。為了製造網站沒有騙人的假像,陳某會給少數人發送“手機”等商品。
獲刑十年六個月 並處罰金十萬元
為了將網站推廣出去,陳某還雇了樊某幫忙,並設置了多個窩點,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展仲介下線等方式推廣該消費卡。短短兩個月時間,已有福建省內以及雲南、貴州、廣西、江西、上海等多地群眾被騙,共計665610元。
案發後,部分群眾追回了被騙財物。日前,石獅法院經過審理認為,陳某、王某、樊某和黃某四人共同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騙取公民錢財共計665610元,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屬犯罪數額特別巨大。一審判處陳某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十萬元,樊某、黃某等人獲刑七年三個月至五年不等,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