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教育局、廈門市財政局、廈門市臺辦近日聯合下發《關於印發〈廈門市台灣中小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特設立“廈門市台灣中小學生獎學金”,並對在廈中小學就讀的台灣學生申請獎學金的具體事宜給予明確規定。
目前,共有1276名台灣中小學生在廈門市就讀。根據《廈門市台灣中小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獎學金由廈門市政府出資設立,用於獎勵特別優秀的廈門市台灣中小學生。獎學金按照廈門市台灣中小學生總人數的10%核發,並按照小學生項目和中學生項目分別列為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4個等級,其中,小學生項目最高獎學金為2000元/人/學年,中學生項目最高獎學金為4000元/人/學年。
該獎學金按學年進行申請和評審,將從2019年正式開始申請和評選。獎學金于每年4月受理申請,申請人需于每年4月20日前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經就讀學校初審,市、區教育局進行審核後,再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評審。每年5月20日前將擬定獲獎學生名單,並於每年6月1日前公示後對外公佈獲獎名單,當年7月3日前一次性將獎學金髮放給獲獎學生。
為便利獎學金申報和評審等日常工作的開展,《廈門市台灣中小學生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指出,成立廈門市台灣中小學生獎學金工作領導小組。獎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符合條件的學生可連續申請。
據介紹,該獎學金的設立是廈門的一個創新舉措。今年4月,廈門出臺《關於進一步深化廈臺經濟社會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惠及臺胞60條”),給廣大臺胞提供與廈門居民同等的待遇。“廈門市台灣中小學生獎學金”的設立是廈門市教育局等部門落實“惠及臺胞60條”的具體行動。(福建日報 記者 楊珊珊 通訊員 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