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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將實行建築裝修垃圾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
廈門網  2018-07-26 10:43:24

  原標題:廈門將實行建築裝修垃圾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

  廈門網訊 (廈門日報 記者 袁舒琪) 居民家中裝修所産生的建築垃圾如何處置,將有法可依。近日,《廈門市建築裝修垃圾處置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正在市建設局網站公示,公開徵求意見。根據《意見稿》,廈門市將實行建築裝修垃圾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以實現建築裝修垃圾“源頭有分類、收集有主體、運輸全監控、消納全利用”的總體目標。

  管理責任人要做什麼?

  設置堆放場所,遏制建築裝修垃圾隨意投放

  所謂建築裝修垃圾,指的是按照規定無需實施施工許可管理的房屋裝飾裝修過程産生的土、沙、石、磚、瓦、灰、水泥以及破損的陶瓷、玻璃製品、玻璃纖維製品等灰土類垃圾。為了規範建築裝修垃圾全過程管理,建立科學合理、管理有序的建築裝修垃圾收運監管體系,《意見稿》應運而生。其中最亮眼的,是明確將在廈門市實行建築裝修垃圾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力求從源頭上遏制建築裝修垃圾隨意投放。

  《意見稿》指出,針對住宅小區,若由業主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的,受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則為責任人;若未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的,業主(或公租房的承租人)為責任人,住宅小區的産權人(或所有人)為責任人。針對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的辦公和經營場所,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的,受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則為責任人;未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的,單位為責任人。

  管理責任人要履行一系列義務。首先,應負責設置專門的建築裝修垃圾堆放場所;其次,確保建築裝修垃圾已進行分類;管理責任人還要明確管理範圍內建築裝修垃圾的投放要求、投放時間、監督投訴方式等事項,確保管理有序。

  市民如何進行投放?應裝袋投放至指定場所

  《意見稿》指出,在産生建築裝修垃圾前,建築裝修垃圾産生單位或個人,就應向管理責任人報備,並與之簽訂責任書。進行投放時,建築裝修垃圾産生單位和個人應將建築裝修垃圾投放至管理責任人設置的,或者由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指定的建築裝修垃圾堆放場所。投放時應採用裝袋方式,對可資源化利用的建築裝修垃圾,最好可以進行分類後再投放。

  如何確保建築裝修垃圾合法轉運?

  推行運輸聯單管理制度,確保運輸過程可追溯

  《意見稿》指出,未來建築裝修垃圾運輸要實行主動告知和聯單管理制度,實現運輸全程監控。

  《意見稿》要求,管理責任人應將其管理範圍內産生的建築裝修垃圾,交由具有建築廢土運輸資格的企業承運。建築裝修垃圾裝車離場前,管理責任人要在建築裝修垃圾運輸聯單相應位置上簽字蓋章。當運輸車到達消納場或資源化工廠卸車後,消納場或資源化工廠管理單位應再次簽字蓋章確認。(廈門日報 記者 袁舒琪)

編輯:顏學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