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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 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
福建日報  2018-07-30 08:31:32

  省政府日前下發《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18年1月1日起,為2017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準,總體調整水準為2017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

  據了解,此次調整繼續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標準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7月底前把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髮放到退休人員手中。

  此次調整是國家繼2016年、2017年連續兩年統一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以來,我省繼續同步安排適當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準,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水準的重要措施,將有179萬名退休人員受益。(福建日報 記者 潘園園)

編輯:顏學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