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省紀委監委通報四起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典型問題
為進一步發揮警示教育作用,堅決革除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沉疴頑疾,鞏固拓展作風建設成果,7月31日,福建省紀委監委將查處的4起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予以通報。
莆田市海洋與漁業局局長陳國華落實中央和省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不力問題。中央環保督察組對省環保督察的情況反饋會後,莆田市委、市政府多次召開會議部署整改工作,但陳國華未重視該局負責的水産養殖清理整頓工作,未組織召開會議部署,未能有效督促落實。在市委常委會明確指出該局對該項工作推進不力的問題後,陳國華仍未引起重視,直至省環保督察組進駐該市檢查的次日,該局才照搬照抄省海洋與漁業廳做法制定整治方案,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7月,陳國華受到警告政務處分。
三明三元區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鄧光明履職不力問題。2017年2月以來,鄧光明對區委巡察組提交的邊巡邊改問題重視不夠,未及時整改和清退違規發放的津補貼;同時,鄧光明還存在重大事項研究不規範,黨內政治生活開展不嚴肅、走過場,對下屬單位失管失察等問題,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5月,鄧光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長汀縣新橋鎮副鎮長范冬梅扶貧工作作風漂浮問題。范冬梅作為新橋鎮余陂村包村領導,對該村扶貧工作不重視,對貧困戶情況不明、底數不清,在2018年1月龍岩市委巡察組巡察期間,范冬梅提供錯誤信息;幫扶措施落實不到位,導致一貧困戶長期居住在破舊房屋內,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6月,范冬梅受到警告政務處分。
寧德市蕉城區人民法院審判員林煒為官不為問題。2015年12月至2017年12月,林煒擔任霍童法庭副庭長期間,在執行案件中未正確履行職責,致使有些案件長期未辦結;2017年以來,林煒在審理案件中無視審限規定和審判工作紀律,延遲移送上訴案卷材料,其中3起案件延遲報送時間分別長達6個月、5個月和10個月,造成嚴重不良影響。2018年5月,林煒受到記過政務處分。(福建日報 記者 林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