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網訊 (廈門日報 記者 林雯)市農業局日前出臺《廈門市農業局進一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改革對農作物種子、食用菌菌種以及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産經營許可證的核發方式,在簡化審批,加強監管上下功夫。“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的核心要求是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轉變政府職能,通過改革審批方式和加強綜合監管,進一步破解“準入不準營”的問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營造穩定公平透明的營商環境。
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
根據《實施方案》,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産經營許可證核發的改革方式為提高透明度、可預期性,簡化、優化審批流程和材料,將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以及“行業監管和屬地監管相結合”的原則,落實科學、規範的抽查制度和責任追溯制度,建立完善常態化監管機制。
具體來説,農業部門將採取隨機抽查、專項督查、品質安全監測等方式,建立違規企業名錄和違法生産經營黑名單制度,維護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市場秩序,預防飼料品質安全事故。
嚴格市場準入強化風險控制
農作物種子、食用菌菌種生産經營許可證核發的改革方向則是嚴格市場準入,從源頭上強化風險控制。要強調的是,申請人如果故意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農作物種子、食用菌菌種生産經營許可證的,審批機關將不予許可,並將申請人的不良行為記錄在案,納入徵信系統。申請人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項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