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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連江開展河鲀魚、織紋螺等有毒有害水産品專項檢查
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2018-08-17 18:45:31

  國際在線福建頻道消息(王禮林):國際在線福建頻道8月17日從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隨著8月1日禁漁期的結束,近海捕撈海産品作業又陸續開展起來,福州連江縣部分鄉鎮沿海岸邊碼頭、農貿市場、食品攤販、餐飲店等場所偶爾有出現加工銷售河鲀魚(幹)的非法行為。為有效防範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市民生命安全,8月16日,福州市連江縣政府成立聯合檢查組,對沿海各鄉鎮岸邊碼頭、農貿市場、食品攤販、餐飲店等場所開展河鲀魚、織紋螺、圓尾鱟等有毒有害水産品銷售行為專項檢查。

  據悉,檢查組由連江縣食安辦、縣市場監管局、縣海洋與漁業局及縣公安局執法人員組成,分兩組先後赴連江縣的坑園鎮、東岱鎮、黃岐鎮、曉澳鎮、浦口鎮、筱埕鎮等沿海鄉鎮開展暗訪檢查。檢查以銷售河鲀魚、織紋螺、圓尾鱟等有毒有害水産品行為重點內容,以鄉鎮沿海岸邊碼頭、農貿市場、酒樓為重點場所。

  執法人員在筱埕鎮筱埕村農貿市場、鳳城鎮鳳城農貿市場、曉澳鎮道澳農貿市場、曉澳農貿市場、百勝村農貿市場及街邊小酒樓,坑園鎮顏岐村農貿市場共發現7起銷售河豚魚(幹)的行為,魚(幹)共計約23.25公斤,執法人員現場予以查扣,並將當事人帶回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所做詢問調查筆錄。在公安局執法人員和當事人的見證下,連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委託福建省産品品質檢驗院的工作人員對涉案的河鲀魚肉進行了監督抽樣檢驗。

  針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連江縣市場監管部門在此提醒市民:

  1.廣大群眾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提高對河豚魚、織紋螺、圓尾鱟及其毒性的認識,防止中毒事件的發生。

  2.各食品生産經營者應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義務,守法經營,自覺做到不銷售、不購買、不捕撈、不加工製作有毒有害水産品,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確保消費者的飲食安全。

  3.若發現食品生産經營者銷售、採購和加工製作河豚魚的,市民可撥打投訴電話12331舉報,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依規予以查處。

編輯:葛寧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