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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會議通過生態環保相關決議
福州新聞網  2018-08-17 10:39:59

  原標題:用最嚴格最嚴密的法律制度守護好藍天碧水凈土

  福州新聞網8月16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李白蕾)16日結束的福建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通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依法推動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的決議》(以下簡稱《決議》),這是省人大常委會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擦亮“清新福建”招牌的法治之舉。

  《決議》內容包括以下6點:堅持思想引領,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堅持黨對生態文明建設的領導;加強法制保障,加快生態環境保護地方立法;維護法律權威,確保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全面有效實施;勇於先行先試,持續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推進全民共治,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生態文明建設的良好氛圍。

  《決議》指出,要加強加快具有福建特色的生態環境保護地方立法工作,加快制定和修改完善環境保護、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地方性法規,建立健全覆蓋氣、水、土、聲、渣、光等各種環境污染要素的地方性法規規範,用最嚴格最嚴密的法律制度守護好藍天碧水凈土。

  《決議》強調,全省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重點工作領域,用好用足執法檢查、聽取審議工作報告、專題詢問、滿意度測評等監督方式,加大大氣、水、土壤、森林、濕地、海洋等領域生態環境的監督力度。

  《決議》要求,省和設區市人大及其常委會要科學規劃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的立法項目,積極探索在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先於國家進行立法,及時將切實可行的改革成果和經驗做法上升為地方性法規。

編輯:顏學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