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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臺加強農村留守老人關愛服務工作意見
東南網  2018-08-23 10:36:55

  東南網8月22日訊(記者 林先昌)記者獲悉,近日,福建省出臺加強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意見,力爭到2020年,農村留守老人關愛服務工作機制和基本制度全面建立,關愛服務體系初步形成關愛服務普遍開展,農村貧困留守老年人全部脫貧。

  《意見》指出,對農村60周歲以上的留守老人底數進行全面排查,建立信息臺賬;建立完善應急處置機制,以便發現留守老人外出流浪乞討、遭受非法侵害、發生危重病情、嚴重精神疾患、面臨重大困境等情況時及時了解情況並實施關愛救助;強調家庭作為農村留守老人贍養和關愛服務的責任主體,鼓勵親友幫扶、鄰裡互助;增強村規民約的道德約束、發揮孝親敬老典型的示範引導作用,提高子女或其他贍養人的守法意識。

  《意見》指出,由縣、鄉、村三級聯動建立定期探訪制度,充分發揮村(居)委會信息摸排、問候探訪、通知督促子女履行義務、鼓勵鄉賢(愛心企業、個人)資助關愛的作用,增強村級為老組織對留守老年人的關愛服務能力,鼓勵各地將農村互助幸福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委託交由老年協會等社會力量運營管理,面向留守老人提供服務,把具備資質的老年協會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承接主體。

  《意見》提出,要引導社會參與,廣泛開展關愛服務。落實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加快孵化培育專業化為老服務機構。有條件的地方,可將農村留守老年人納入政府購買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對象,由養老服務專業化組織以電話問候、定期探訪等形式加以關愛;加大留守老年人社會救助力度,認真落實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人補貼制度,將符合條件的留守老年人及時納入醫療救助範圍應救盡救、住房納入農村危房改造範圍優先修建、改造。落實留守老人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有關政策,做好家庭醫生簽約工作。

  同時,完善農村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到2020年,60%以上農村社區建有日間照料中心、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農村幸福院等養老服務設施;加強留守老人平安守護工作,防止針對留守老年人的重特大刑事案件和惡性事件發生。

編輯:顏學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