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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速鐵路安全管理規定》10月1日起實施
福州新聞網  2018-09-05 09:37:54

  原標題:《福建省高速鐵路安全管理規定》10月1日起實施

  記者從南昌局集團有限公司獲悉,10月1日起將施行《福建省高速鐵路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稱《規定》)。規定要求,在鐵路沿線500米範圍內升放航空器將被明令禁止。

  據了解,福建省內時速200公里及以上的高速鐵路里程目前已達到1516公里,實現了市市通動車,預計未來5年福建境內時速200公里及其以上鐵路線路將達到2150公里。此次公佈的《規定》明確適用於設計時速250公里及以上的合福、杭深等客運列車專線鐵路。

  《規定》明確禁止在高速鐵路電力線路導線兩側各500米範圍內,升放風箏、氣球、孔明燈、動力傘、飛行器等空飄物和小型航空器等行為。

  違反《規定》相關責任者,將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情節較重的,對單位並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對單位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福州日報記者 朱榕 通訊員 石閩 張鄒)

編輯:顏學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