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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國家森林城市擬批准名單公示!莆田入圍
東南網  2018-09-12 10:37:47

  東南網9月12日訊(福建日報APP-新福建記者 張輝)9月11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在官網上公示2018年國家森林城市擬批准名單。莆田市等27個城市入選。此次公示時間為2018年9月11日—2018年9月17日。

  早前,原國家林業局編制了《全國森林城市發展規劃 (2018 -2025年)》,提出了今後一個時期全國森林城市發展的總體思路、發展佈局、重點任務和建設內容以及保障措施。

  按照規劃,到2020年,森林城市建設全面推進,森林城市數量持續增加,森林城市品質不斷提升,符合國情、類型豐富、特色鮮明的森林城市發展格局初步形成,城鄉生態面貌得到明顯改善,生態文明意識明顯提高,建成6個國家級森林城市群,200個國家森林城市;到2025年,以森林城市群和森林城市為主的森林城市建設體系基本建立,森林城市生態服務功能充分發揮,人居環境品質明顯提升,森林城市生態資産及服務價值明顯提高,提升國家級森林城市建設品質,建成300個國家森林城市。

  據悉,目前全國已有200多個城市開展了森林城市創建活動,其中138個城市被授予國家森林城市稱號,有20多個省份開展了森林城市群建設,有16個的省份開展了省級森林城市創建活動,建成了一大批森林縣城、森林小鎮和森林村莊示範。其中,福建省擁有6個國家森林城市。按照規劃確定的建設任務表,到2020年,福建應規劃新建4個國家森林城市,到2025年規劃新建國家森林城市數量應達到5個。

  此次國家林業與草原局擬批准的國家森林城市共27個,包括北京市平谷區,河北省秦皇島市,江蘇省南通市,浙江省舟山市、桐廬縣、安吉縣和江山市,安徽省蕪湖市,福建省莆田市,江西省萍鄉市、武寧縣和崇義縣,山東省濟寧市、聊城市、滕州市、鄒城市和曲阜市,河南省濮陽市、駐馬店市和南陽市,湖北省黃石市和宜都市,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廣東省深圳市和中山市,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重慶市榮昌區。

編輯:顏學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