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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發佈《教師隊伍建設改革實施意見》 著力提高教師地位待遇
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2018-09-25 17:35:24

福建發佈《教師隊伍建設改革實施意見》 著力提高教師地位待遇

《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新聞發佈會現場。(林芷汐 攝)  

  國際在線福建頻道消息(林芷汐):9月25日上午,《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新聞發佈會在福州召開。據悉,福建將著力提高教師地位待遇,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準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準。

  福建省教育廳廳長林和平介紹了福建省教師隊伍建設基本情況。林和平介紹,2017年,福建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共有專任教師46.9萬人,其中學前教育8.53萬人,義務教育26.87萬人,高中階段(含中等職業教育)6.72萬人,高等教育(含高等職業教育)4.54萬人,特殊教育0.2萬人。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正式公佈。在這樣的背景下,福建省聚焦教師隊伍建設薄弱環節,特別是針對師範教育弱化、素質能力不強、編制配備不足、結構性矛盾突出、地位待遇不夠高、管理制度不健全等一系列突出問題,出臺《實施意見》,重點改革舉措如下:

  第一,堅持正確的方向引領。落實師德師風作為評價教師隊伍素質第一標準的要求,對師德師風建設提出獎優罰劣具體舉措。

  第二,大力振興師範教育。要求師範院校師範類在校生應原則上不低於三分之一,加大對師範院校支持力度,改革師範院校招生制度,鼓勵高校採取“大類招生、二次選拔”方式及增加面試環節等,提高培養品質。

  第三,加強隊伍能力素質建設。提出深化培訓模式和內容改革系列舉措;職業教育強調打造高素質雙師型教師隊伍,強化企業實踐制度,注重“現代工匠精神”培育。

  第四,深化教師管理綜合改革。鼓勵各地建立中小學臨時週轉編制專戶,鼓勵返聘優秀退休教師補;提出實行優秀師範類畢業生專項招聘、雙向選擇聘用辦法等改革舉措。

  第五,著力提高教師地位待遇。提升教師的政治地位、社會地位和職業地位。

  第六,強化相關保障措施。包括保障經費、加強專項督查等。

編輯:顏學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