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寧德市工商部門發佈“十一”消費提醒
節假日理性消費 遠離消費陷阱
寧德網消息(閩東日報記者 張文奎 通訊員 陳星) “十一”長假臨近,寧德市工商部門發佈消費提醒,節假日消費要理性,遠離消費陷阱,避免上當受騙,減少消費糾紛,以度過一個快樂的假期。
記者了解到,去年“十一”長假期間,寧德市12315熱線共接到消費投訴36件,主要涉及酒店入住價格與預訂價格不符合、酒店住宿環境差、打折商品品質差等問題,如何在消費過程中合理維權,記者結合往年一些案例供消費者參考。
預訂酒店需明確住宿條款
長假外出探親訪友、旅行成為主流,預訂酒店火爆,往往也伴隨著投訴糾紛。
俞先生去年國慶前夕預訂了福安市某酒店10月1日的一間雙人標間,價格為188元/間,但其在退房結賬時被收取238元。俞先生要求酒店退還差價遭到拒絕。經12315調解,商家承諾同消費者協商處理。阮先生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其在網上預訂了國慶期間霞浦某酒店的兩間房間,10天后酒店通知消費者房價要漲,需要補差價否則不予入住。經調解,酒店同意消費者按原定價入住該酒店。
市12315指揮中心提醒,消費者應儘量選擇知名、正規的平臺預訂酒店,不要通過非正規渠道預訂。預訂酒店時應了解好房型、床位、朝向、噪音等房間信息。預訂完成後,入住前打電話給酒店再次確認是否有房間,避免酒店臨時無房,耽誤行程。
此外,要區分清楚預訂的價格是預訂還是入住當天的,保留消費憑證以及預訂酒店相關價格信息頁面截圖,為維權提供證據。
注意打折促銷活動存在的陷阱
“十一”假期商家促銷手段眼花繚亂,吸引消費者選購,很多消費者看到折扣比以前大很多,購買時往往忽略了商品品質。
去年10月6日,林女士赴太姥山旅遊路過某品牌男鞋店,遇見優惠活動時花200元購買了一雙皮鞋,回家給親人試穿時發現皮鞋破損,商家卻告知不予退換。經工商人員調解,商家進行退貨處理,並將貨款200元退還消費者。
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應合理預估自己的消費需求,避免衝動消費、過度消費;牢記“貨比三家”,購買時看清商品價簽所標內容,警惕商家以“降價商品不退換”為藉口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降價商品享有同正常商品一樣的售後服務保障;務必保留好相關購物憑證,作為維權憑證。
節假日期間,消費者如遇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可撥打12315向工商(市場監管)部門投訴,或者通過微信、支付寶的“12315”小程式,全國12315互聯網平臺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