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市工商局發佈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抽檢結果 整車品質項目不合格率最高
泉州網10月8日訊(記者 陳雲青 通訊員 林煒琴 蘇曉暉)為進一步規範泉州市電動自行車市場秩序,了解電動車銷售行業現狀以及品質狀況,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日前,市工商局在參與全市電動自行車綜合治理的同時,於今年4月份委託承檢機構對我市流通領域的電動車進行了一次品質抽檢,抽樣地輻射鯉城區、豐澤區、泉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南安市以及安溪縣。
本次共抽樣52輛次,最終判定整車合格18輛次,合格率為34.62%;不合格34輛次,不合格率為65.38%。從檢測結果來看,市面上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品質不容樂觀。
電動自行車新舊國標對比(李菁 林煒琴 蘇曉暉)
整車品質項目不合格率最高
據悉,本次抽取的52輛次電動自行車樣品,涉及被抽檢單位30家,涉及生産企業34家。其中,51批次抽樣檢驗以GB17761-1999《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標準為檢驗依據,1批次抽樣檢驗以Q/WYBT 82-2016 《電動兩輪踏板摩托車》企業標準為檢驗依據,檢驗項目有最高車速、制動性能、車架/前叉組合件強度、腳蹬間隙、整車重量、腳踏行駛能力、蓄電池的標稱電壓、制動斷電裝置、欠壓與過流保護功能、絕緣性能、輪胎寬度、整車外觀要求、總體要求共13個項目,根據國家標準相關條款進行排除判定。
其中,最高車速項目(最高車速應不大於20千米/小時)共有19個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為36.54%;整車品質項目(整車品質應不大於40千克)共有49個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為94.23%;制動性能項目(電動自行車以最高車速電動騎行時,其幹態制動距離應不大於4米)共有16個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為30.77%;輪胎寬度項目(輪胎寬度應不大於54毫米)共有41個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為78.84%;欠壓過流保護功能項目(電動自行車的控制器應具有欠壓、過流保護功能和短路保險裝置)共有36個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為69.23%;腳蹬地面間隙項目共有39個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75%。
據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日前,國家標準委等部門聯合發佈了《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強制性國家標準》,這個新國標准將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取代原先的GB17761-1999標準。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為市場過渡期。過渡期間,符合原有國標的車輛依然可以正常銷售;過渡期後,凡是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不得生産、銷售、進口。因此,本次抽檢結果為全市電動車銷售及生産企業都敲響了警鐘,讓整個行業看清了存在的問題,並引起重視。
問題多因經銷商自行組裝導致
為何流通領域的電動自行車不合格率如此之高?市工商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抽檢中的不合格項目有不少來自於銷售組裝過程,也就是説,電動自行車行業的特殊性使得不合格因素並不都産生於生産環節以及運輸保存環節。因為電動自行車很少整車出廠直接銷售,大多都是配件打包由經銷商在店裏自行組裝,這個過程就可能造成很多項目的指標偏離國標。這其中有經銷商自身馬虎隨意的原因,也有迎合消費者個人需求的原因。
“比如最高車速,有的消費者盲目追求電動自行車車速,於是,組裝師傅就在調試過程中滿足消費者的要求,調出高於國標的速度指標;比如蓄電池,有的商家和消費者為了追求續航能力,放棄原裝小電池採用大電池,不僅造成用電安全隱患還增加了車輛重量;又比如腳踏,電動自行車産商出廠有相關配置,但在銷售環節或者是經銷商沒有給予組裝,或者是消費者自己要求商家不要裝上,長此以往,雙方都可能忽視了有腳蹬功能的電動車才是電動自行車。”因此,市場上的亂象有各方因素,需要廠家、商家、消費者三方共同引起重視。值得欣慰的是,新國標中明確增加了防篡改指標,如此一來,銷售組裝過程的偏差將得到根本性的扭轉。
消費者應購買管理目錄中的車輛
市工商局也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電動自行車時應了解電動自行車的保修期及具體的保修內容,並與商家協商好保修事宜,備註到保修卡上,購買後記得索取正式發票和售後服務卡等相關憑證,以免産生消費糾紛;注意選擇知名度較高的整車品牌,因為品牌産品的品質及售後服務較有保障,同時關注配置的關鍵零部件品牌,如電池、電機、充電器、控制器、輪胎、轉剎把等。此外,要注意查看産品合格證是否信息齊全,凡是生産合格的産品都有唯一的合格證,合格證上包含生産企業名稱、地址、電話等信息,還包含有電動自行車的型號、車架編號、電機編號、生産批次/日期、生産執行標準等信息。
同時,消費者在購買前應了解欲購車輛是否在電動自行車管理目錄中登記;在選購電動自行車時,不要盲目追求高車速,應自覺做到不購買、不駕駛、不改裝、不乘坐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