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司法服務 福建省法院出臺40條意見
人民網  2018-10-19 09:53:33

  人民網福州10月18日電(張子劍)為深入貫徹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優化營商環境的部署要求,貫徹落實《福建省提升營商環境行動計劃》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為改善營商環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司法職能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服務保障,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期制定出臺了《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司法服務優化營商環境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據悉,為制定該《意見》,今年5月28日,省法院成立專題調研組,圍繞制定司法服務優化營商環境指導性意見開展歷時四個月的調研。9月26日,省法院黨組審議通過《意見》,並於10月正式印發實施。

  《意見》全文共計40條,主要內容包括司法服務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具體任務和保障措施等方面。

  《意見》要求,一是全省各級法院要進一步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堅決維護”,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按照省委“七個著力”要求,圍繞閩東北、閩西南兩大協同發展區建設,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為福建省高品質發展落實趕超打造先進司法營商環境。二是要準確把握依法安商、便捷暖商、平等護商、自治尊商、善執惠商等司法服務優化營商環境的“五商原則”,為企業家幹事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營商環境。三是要全面強化司法服務優化營商環境的各項舉措。優化升級訴訟服務,暢通市場救濟途徑。加強産權司法保護,保障市場主體權益。完善立審執協調配合機制,平等保護各類民事産權,依法保障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依法甄別糾正社會反映強烈的産權糾紛案件,嚴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則認定經濟糾紛和經濟犯罪。堅持契約自由原則,維護市場交易秩序。發揮多區疊加優勢,擴大市場對外開放。決戰破解執行難題,完善市場信用體系。加強破産審判工作,健全市場退出機制。四是要強化組織保障,共同凝聚服務優化營商環境的強大力量。明確責任,真抓實幹,嚴管隊伍,正風肅紀。著力打造“五個過硬”法院隊伍,不斷提高優化營商環境的司法能力和工作水準,進一步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係。

  省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歐岩峰表示,《意見》的發佈實施為全省法院司法服務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制定了明確的“任務表”和“施工圖”。下一步,省政府和省法院將共同召開以“優化營商環境 強化法治保障”為主題的府院聯席會。全省法院將深入貫徹落實省委十屆六次全會和此次府院聯席會的精神,以釘釘子的精神強化精準服務、精細管理、精深辦案,為優化福建省營商環境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務保障。

  近年來,省法院先後制定《福建法院服務發展行動方案》《關於發揮民商事審判職能服務保障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意見》《關於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切實加強産權司法保護的實施意見》等70余份司法文件,為提高全省法院服務優化營商環境的司法能力和工作水準提供了有力指導。

  2015年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級法院創新訴訟服務機制,共受理各類商事案件795970件,當場登記立案率達98.25%;切實加強産權保護,審結各類股權糾紛案件4996件,審結各類知識産權案件18891件;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審結各類金融案件563758件,審結各類涉及經濟管理、市場監管的行政案件853件,審結涉外、涉港澳、涉僑、海事海商案件19848件,辦結涉臺案件5802件、司法互助案件11052件;全力攻堅執行難題,執結案件781736件,共計標的額1575.2億元,審理“拒執罪”案件692件;推進破産審判工作,審理破産案件418件,審結破産重整案件17件。

編輯:葛寧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