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聞網12月26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朱榕)記者昨日獲悉,發改委、交通運輸部等國家多部委日前聯合下發了《國家物流樞紐佈局和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我省的福州、廈門、泉州、三明、平潭均被列為國家物流樞紐佈局承載城市。其中,福州被列為港口型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生産服務型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商貿服務型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
據介紹,物流樞紐是集中實現貨物集散、存儲、分撥、轉運等多種功能的物流設施群和物流活動組織中心。國家物流樞紐是物流體系的核心基礎設施,是輻射區域更廣、集聚效應更強、服務功能更優、運行效率更高的綜合性物流樞紐,在全國物流網絡中發揮關鍵節點、重要平臺和骨幹樞紐的作用,包括陸港型、港口型、空港型、生産服務型、商貿服務型和陸上邊境口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