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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出臺職工醫療互助保障新辦法 住院自付費用也能補助20%
廈門網  2018-12-26 15:26:23

  廈門網訊(廈門日報記者江海蘋通訊員李劍婷)為他人獻一份愛心,為自己留一份放心。近日,記者從市總工會方面獲悉,第十四期職工醫療互助保障新辦法出臺。新辦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實行,與往年辦法相比有以下變化:

  變化1:

  保障費用統一60元 取消原36元保障計劃

  第十四期職工醫療互助保障新辦法的保障費用統一為60元,取消原36元的保障計劃。新辦法中,每人限交一份保障費,享受一份保障責任。

  變化2:

  新增“職工住院自付費用補助”

  取消“單病种醫療費用補助”“單次住院醫療費用補助”

  第十四期職工醫療互助保障新增“職工住院自付費用補助”,取消原辦法中的“單病种醫療費用補助”和“單次住院醫療費用補助”。新辦法在補助的計算方式上更加簡單,保障範圍也更加廣泛。

  新辦法實行後,只要是職工本人的住院收費專用票據,其“個人自付”欄金額扣除超出普通住院床位費用的部分,均可按20%的比例予以“職工住院自付費用補助”,最高補助金額200000元。未經醫保機構結算的全自費不在保障範疇。

  變化3:

  新增“職工亡故慰問金”

  取消“直系親屬亡故安撫金”

  第十四期職工醫療互助保障新增“職工亡故慰問金”,取消原辦法中的“直系親屬亡故安撫金”。參保職工在保障期內身故的,給予一次性“職工亡故慰問金”5000元。

  變化4:

  “事故致殘補助”統一標準

  第十四期職工醫療互助保障新辦法對意外事故致殘補助辦法進行完善。新辦法出臺後,職工因工傷或意外事故致殘,只要經鑒定達到相應等級,都可給予一次性“事故致殘補助”5000元。補助時間以相關權威機構出具的傷殘等級報告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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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申請】

  在職職工每年可辦理一次醫療互助保障。機關、事業、企業職工由本單位工會集中辦理;未達建會條件的小微企業職工、靈活就業人員每年6月份到所屬職工服務站辦理。

  【申領時限】

  病患職工申領各類補助(慰問)金的時限為180天。

  【表格下載】

  第十四期職工醫療互助保障辦法詳情及申報表格,請至廈門工會網“通知文件”欄中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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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尹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