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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不裁員或少裁員企業可返50%失業保險費
東南網  2018-12-27 09:15:47

  東南網12月26日訊(本網記者 林先昌)記者獲悉,為做好2019年就業工作,福建省級財政將採取四項措施進一步支持企業穩定崗位,促進就業創業,強化培訓服務,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在校生和畢業生貸款額度最高30萬

  福建省財政廳相關人士表示,對經當地政府指定的經濟部門認定,2019年春節當月保持連續生産的重點企業,以及2019年3—5月期間連續生産的受市場因素影響較大的企業,積極採取措施穩定職工隊伍的,從就業補助資金中給予一次性穩定就業獎補。

  引導擔保機構開展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服務,對為小型和微型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擔保機構,分別按年度擔保額的1%和1.6%比例予以風險補償。

  同時,鼓勵就業創業,最高可申請300萬元貸款。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力度: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自主創業的,可申請最高1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大中專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畢業5年內的畢業生貸款額度最高30萬元。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5%)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申請最高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符合條件的創業孵化基地運營主體納入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對象範圍。

  創業孵化載體最高80萬補助

  據介紹,各地根據入駐實體數量、孵化效果和帶動就業成效,對各類創業孵化載體按規定給予一定獎補。對獲評省級創業孵化基地、示範基地的,給予50萬元補助;獲評國家級基地的,按照中央標准予以補助,中央沒有標準的,給予80萬元補助。

  對經評審認定、符合條件的創業項目,給予3~10萬元的資金扶持。每年資助一批具有發展潛力和帶頭示範作用突出的初創企業經營者參加高層次進修學習,可按每人最高1萬元標準給予補助。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就業見習補貼範圍由離校2年內未就業大中專(含技校)畢業生擴展至16~24歲失業青年,就業見習時長由3~6個月擴展至3~12個月,並適當提高補貼標準。

  給予多項培訓補貼支持

  2019年,困難企業可組織開展職工在崗培訓,按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數和規定標準,給予企業職業培訓補貼支持。對承擔項目制培訓任務的培訓單位,按培訓人數給予每人最高1000元的培訓補貼。

  2019年—2020年,對其中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成員在培訓期間再給予生活費補貼,補貼標準最高為當地當月的失業保險金最低標準。將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由企業職工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放寬至參保1年以上。

  失業人員可在常住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申請享受當地就業創業服務、就業扶持政策、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由失業保險基金髮放失業保險金。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下崗失業人員,給予臨時生活補助,補助標準根據家庭困難程度、地區消費水準等綜合確定。

編輯:尹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