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建立每月定期約談制度,嚴格督促落實整改——
電梯定期檢驗一次合格率86.6%
泉州網訊 電梯安全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今年6月8日,城東某小區在接受電梯安全定期檢驗時,24台電梯就有23台不合格。“我們馬上約談小區物業,並責令督促整改。”泉州市質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通過定期跟蹤督促,約兩個月後,小區申報復檢並最終檢驗合格。
據介紹,今年1至11月,全市共開展電梯定期檢驗38786台,一次合格33559台,一次合格率為86.6%。省特檢院泉州分院檢驗人員對每一台定期檢驗不合格的電梯,均會第一時間開出《檢驗意見書》,要求其限期整改後申報復檢,對電梯設備本體存在的重要整改事項,要求使用單位必須停止使用電梯,整改復檢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經過第一次復檢後不合格率為1.1%,較2017年度的5.67%有較大幅度下降。
“我們建立對問題電梯相關單位的每月定期約談制度,採取有效措施督促相關單位及時落實整改。”該負責人介紹,今年以來全市共有11115家電梯使用單位和128家電梯維保單位嚴格落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均按要求完成自查自糾。市縣兩級監管部門共檢查維保單位128家,完成對電梯運行品質和維保品質的現場抽查2782台,有1645台問題電梯整改了排查發現的問題。共有249台使用年限超過15年的老舊電梯完成安全評估,其中92台已按評估要求完成整改。
此外,今年已有4家電梯維保單位因不具備有關條件,主動退出泉州電梯維保市場。全市共查處電梯安裝維保和使用單位違法違規問題15件,罰沒款21.0253萬元,有效保障了全市電梯的安全運行。
□泉州晚報記者 殷斯麒
提案回顧
今年市兩會上,政協委員林鴻揚、陳海鵬、張月娥、謝鳳娟提出《加強電梯安全監管 消除事故隱患風險》的建議,提出要進一步加大電梯安裝、維護保養、檢驗檢測、使用管理、維修改造、智慧監管、文明宣傳等安全監管力度。
提案提出,加強保障安全監管力度。進一步明晰安全責任鏈條,對電梯運營中的所有方、使用方、物業管理方、技術服務方的責、權、利作出細化規定,尤其是確立電梯管理的責任主體。推行電梯監督抽查制度,科學制定年度電梯監督抽查計劃和監督抽查方案,加強對監督抽查工作的監督和比對,加強監督抽查後處理工作,及時消除電梯安全隱患。(殷斯麒)